为进一步加强急需紧缺高素质专业人才引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助力加快全面建设国家一流高新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决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仲恺高新区2023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安排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材料接收时间:2023年9月7日至8日,9月11日至13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30。
2.报名材料要求:请考生将以下报名材料形成PDF格式扫描件保存到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招聘单位+岗位代码”,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dqbrsk@hzzk.gov.cn,报名邮件主题按上述同一格式命名。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7日至8日,9月11日至13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7:30。
(2)考生工作日通过邮箱发送报名材料,24小时内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接收考试准考证。
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考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复审和体检。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仲恺高新区2023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考指南》(附件3)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5)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扫描件模糊难以辨认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责任由考生承担。凡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发送报名信息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进行资格初审。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网络不畅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7)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笔试时间、地点、要求和成绩等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区组织人事办将组织招聘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告。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区组织人事办,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在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区组织人事办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经批准聘用的初次就业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其他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聘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区组织人事办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9月7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报名咨询电话:0752-2609921。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公告由区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仲恺高新区2023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3.仲恺高新区2023年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考指南.doc
惠州仲恺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建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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