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驻深圳招商联络处编外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需公开招聘驻深圳招商联络处编外人员3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人数

专业

年龄

学历

备注

驻深圳招商联络处编外人员

围绕我区产业定位,主要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收集、洽谈、引进,招商调研报告编写、对接项目落户事宜等相关招商引资工作。

  3

企业管理

A120202

市场营销

B120202

经济学

B020101

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日)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工作地点:深圳市。

  (二)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年龄及其他条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5)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编外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2年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结合驻深招商工作实际,公招驻深招商联络处编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奖”的形式进行发放。基本工资为15万元/人·年(含惠州市五险一金),若完成所列绩效任务,每人奖励3万元/人·年,绩效考核期限为入职之日起一个年度。绩效任务:1.对接深圳企业或商协会不低于40家,其中,实地调研考察不低于30家;2.编写调研报告不少于4篇,每篇不低于3000字;3.协助组织不少于2场招商论坛或展会,每场参与的企业中层干部数量不低于20人;4.吸引在深优质企业到惠城区投资建设,不少于3个项目通过我区招商联席会。另外,除完成所列绩效任务外,每增加引进1个项目通过我区招商联席会,投资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5000元,投资额5-10亿元的奖励10000元,投资额10-30亿元的奖励15000元,投资额30亿元以上的,采取“一事一议”确定奖励金额。食宿自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下载并填写《惠城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各1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递交材料。于2023年6月12日- 6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报名(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260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7809236。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准考证。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告)。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会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递补

  如因人选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或者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所需岗位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七、注意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招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它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岗位招聘要求的,均不接收报名。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附件:惠城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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