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工作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人数

序号

单位

岗位

名称

人数

岗位

代码

年龄

专业

学历

资格

条件

备注

1

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计算机管理员

1

A01

40周岁及以下

计算机信息管理相关专业

大专及以上

惠州户籍,有电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5月30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及惠东县在编在职(岗)人员;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参照我县现有后勤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2023年5月22日至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股报名,联系人:罗晓雯,咨询电话:0752-8550221。

  (二)资格初审及准考证发放

  1.根据现场报名提供的报考资料,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技能实操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实操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技能实操测试

  (1)技能实操测试内容:进行计算机专业技能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2)技能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技能实操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技能实操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技能实操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技能实操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试工作分别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递补

  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考察或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的情况,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岗位表.xlsx

2:惠东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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