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实施镇村干部“大储备”工作的实施意见》(惠市组通〔2021〕31号),进一步强化村组干部队伍建设,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决定公开招聘2023年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10名,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68名。
二、招聘对象及管理使用
(一)村(社区)“ 两委”班子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人选年龄应在 45 周岁及以下,符合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有关规定。村“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管理使用。本次招聘的村(社区)“两委”班子储备人选(不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储备人选),原则上继续从事原有职业,按照“内挂村、上挂镇”跟踪培养,定期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会议、活动,不发放相关补贴;对表现优秀、条件成熟的,可及时补充进入村(社区)党组织班子,也可按程序担任或兼任村民小组长,并落实相应待遇保障。
(二)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
1.资格条件。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50 周岁,一般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提倡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
2.管理使用。不是由村“两委”干部、其他“大储备”人选兼任的村民小组长储备人选,原则上不进行全职管理,但应根据组织安排配合做好村民小组各项工作任务。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立场坚定,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与敌对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作斗争;
3.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2.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大楼三楼组织办,联系电话:0752-8116819。
3.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招聘登记表(见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一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户籍不在报考所在村的,需由报考村出具居住满1年以上证明;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5)党组织关系不在吉隆的需提供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吉隆镇组织办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待审核合格后,确定面试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组织办负责通知。
考生必须诚信考试,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情况不实的,发现后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本单位负责组织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围绕村(社区)“两委”干部和村小组长日常实际工作设计题目,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成绩名次,按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组根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提出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经面试、考察合格的拟储备人选名单,在招考岗位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储备手续。
(六)递补
因考生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导致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对递补人选考察合格的进行公示。递补期限为公示期满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考核管理
对储备人选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储备期已满但在正式换届时未进入村“两委”班子或未当选村民小组长的储备人选,根据镇、村两级全面科学评估,工作表现好且符合条件的可继续作为“大储备”人选,工作表现不佳的取消“大储备”人选身份。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招聘公告由本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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