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龙门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18至35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聘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龙门县龙新路办公区龙门县纪委监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52-7988351。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表的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龙门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年龄在18至35周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聘用。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应岗位设定的标准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4月6日至2023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公告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公布。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
龙门县龙新路办公区龙门县纪委监委干部室,联系电话:0752-7988351。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表的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龙门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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