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属县国有独资公司,为深化人才强企战略,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现有人员配备情况,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部门副经理及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恪守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男性优先;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2.部门副经理岗应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关项目报建、项目管理、项目跟进等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岗应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关项目报建、项目管理、项目跟进等工作经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受过纪律处分、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情形的。
5.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必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需盖章)。
(四)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表: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计划表)。
二、薪酬待遇
根据我司薪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在县人社局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收集网上投递简历—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录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博罗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boluo.gov.cn/xrlzyhshbzj/index.html)发布招聘信息。
(二)收集网上投递简历
1.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至2023年3月21日17:30止。
3.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表格须附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报名表需提交WORD电子版及署名扫描版(PDF或JPG格式);
(2)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盖章扫描版);
(4)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
4.报考人员投递简历时,应将上述报名材料(Word文档、PDF或JPG格式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blrsgs@boluo.gov.cn(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XX岗位资料”),
以供查验,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1日17:30止。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列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通过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四)组织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
2.面试时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现场审查(面试人员考试当天未按规定携带以下证件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海外学历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资格证书、专业职称、获奖证书原件。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如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及试用期期间。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
(4)相关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相关材料原件。
(5)《博罗县榕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署名+照片)原件。
3.面试时间以在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组织考察
1.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我公司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我公司支付。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组织考察。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原用人单位是否同意调出(或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4.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六)公示
1.拟录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录用
公示后无重大异议的进行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递补聘用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本公告由本公司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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