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综合管理岗1名,从事党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招聘调研分析岗1名,从事教育培训的分析调研工作,包括党员干部素质能力测评、课程开发、培训模块设计等。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报考者可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gaoming.gov.cn/zwgk/rsxx/gwykl/)查阅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A01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1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即1976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A02岗位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6年10月24日至2004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
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0月24日)。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已经聘用为本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24日9∶00至28日16∶00
网上报名后无需前来现场递交纸质材料,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考者统一在“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报名,经网上初审通过后,才可参加考试。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职位所需资料(具体详见附件3)。所有证件均要求彩色扫描件。
2.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聘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29日16∶00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应于面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本次考试不用缴交报名费用。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工作经历和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即10月24日)。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本次招考设置面试、笔试环节,视报考人数设置面谈初试,以“面试+笔试”合成总成绩确定体检对象。报名后请留意“网上报名系统”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一)面谈初试(视报考人数情况设置):面谈初试为资格考试,通过面谈的报考者进入面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放弃面谈初试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试。面谈采取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了解报考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面谈初试结果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笔试。按岗位1:3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进入笔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安排笔试。
(三)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报考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面试、笔试、总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考试总成绩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报考者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区委编办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按照聘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研究决定后报区委编办审批。
七、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将在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九、其他事项
1.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考试的有关事项只会通过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发布。在此敬告各位报考者,切勿轻信招考虚假信息,请谨慎防范电信诈骗、网络欺诈。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高明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757-88889723、0757-8888522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5.本方案由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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