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是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属登记设立类事业单位,不定级、不定编、不核定控员数,经费自收自支。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第139号),结合工作实际,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现就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我馆第一类编制岗位工作人员(殡葬员工),20名。
二、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校2023年本科或研究生应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三、岗位编制和薪酬待遇
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是顺德区属登记设立事业单位,不定级、不定编、不核定控员数,全体工作人员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签署劳动合同按劳动法进行管理。本次所招聘人员执行统一管理体制,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统一签署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进行管理。薪酬待遇按照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殡葬员工薪酬方案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5日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
2、报名方式(三选一)
报名资料:1、填写清楚完整的《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3、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的可后补);4、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5、个人大学期间学习和参加社会工作简历1份;6、获奖证书、资历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7、其它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1)邮寄报名:将上述材料邮寄至本单位,邮件封面注明“顺德区殡仪馆应聘资料+本人姓名”。(各类证件、证书收复印件,其他收原件)
收件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3号顺德区殡仪馆办公室,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757-22290313。
(2)现场报名:(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2:00 14:00——17:00)。
报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3号顺德区殡仪馆办公室,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757-22290313。
(3)电子邮件报名: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285098979@qq.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命名为“顺德区殡仪馆应聘资料+本人姓名”。联系人:罗小姐,电话:0757-22290313。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取消或按实际报名人员继续推进招考工作。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下午3:30-5:30时;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3号)。
2、其它
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名单、注意事项、新冠疫情防控措施等将于笔试前在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考生须严格按照笔试公告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事宜将在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金沙大道3号)。
2、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在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本单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要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录用人员不通过试用期或试用期间辞职等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顺德区殡仪馆研究决定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录。
考生任一环节不通过或主动放弃的,由本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人选。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事宜调整的,将在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十一、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表.docx
附件2:佛山市顺德区殡仪馆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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