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为确保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本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负责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文书综合撰写、新媒体宣传运作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安排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专业;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3.拥护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4.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社交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5.具备一定的文书写作能力及管理水平,能独立上报文书材料;

  6.熟悉新媒体宣传运营,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电脑操作能力;

  7.有从事社会组织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含五险一金,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全额工资的80%。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书,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9日至4月12日17点30分。

  2.报名方式:

  报名者将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到中心邮箱fsnpo@qq.com,经中心审核筛选后通知报名者提交纸质资料到报名处: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5号5楼502室,联系电话:0757-83380219、83210065,联系人:饶春丽。

  3.报名资料要求:线上提交《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书电子版,线下提交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照3张。

  (三)资格审查:由中心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市社管局。符合条件者,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不符合条件者,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告知未能进入笔试原因。

  (四)考核

  1.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综合成绩。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内容进行考核。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综合成绩。主要对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3.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全部考试完成后,将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及“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中心支出。

  (六)公示

  体检达标的拟聘用人员,在佛山市民政局官网及“佛山NPO孵化基地”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含“五险一金”)待遇。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报名人员应聘报名、面试所提供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记录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附件:佛山市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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