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名,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党校为区委直属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区委组织部归口管理。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培训区内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年轻干部、理论宣传骨干、高层次人才、基层干部、党员,开展党校(行政学校)系统师资培训。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重点研究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决策咨询服务。
二、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本次招聘岗位1个,招聘人数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2),委托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发布招聘信息。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qwdx_xzj@nanhai.gov.cn。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0757-8620373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南海区公益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电子版、签名扫描版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JPG格式,200KB以内)、本人身份证(含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历证明扫描件(如: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限制招录的人员(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可报考。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进入综合比选环节。
四、考试
(一)综合比选
1.资格审核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和报名人数情况,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考核环节人员。
2.通知进入面谈考核环节人员面谈的时间和地点。
3.若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可正常开展面谈考核。
(二)现场资格复审
在面谈考核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谈考核准考证。考生不按时、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谈考核资格。
(三)面谈考核
1.面谈考核重点了解考生的综合素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2.面谈考核成绩在面谈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谈考核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投诉电话:0757-86283899(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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