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23年度面向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激励全市村(社区)“头雁”队伍在推进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佛山生态建设等重点任务中担当作为,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面向全市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人数

  面向佛山市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区、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共16名(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坚持依法办事,善于做群众工作,甘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现任佛山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近3年个人年度考核均被评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标准且能正常履职;

  6.符合《岗位表》具体岗位的所需条件,年龄、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的;曾受开除公职处分的;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4.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

  5.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6.曾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编制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11月23日—11月2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各镇(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限报任职所在区的一个岗位,填写《佛山市2023年度面向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时长证明材料、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集体所获荣誉证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以及个人证件照(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3张。《报名表》、证件照需另提交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区、镇(街道)根据《广东省村(社区)“两委”干部人选条件审查办法》以及招聘报名资格条件,负责开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镇(街道)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强化政治素质把关和廉政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报名人员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态度和实际成效。落实廉政意见镇(街)党(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双签字”规定,经镇(街)党(工)委集体研究,对报名人员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经审核合格,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和实绩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考试内容为与党的建设、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关的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按该岗位的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决策能力、沟通能力、应急能力等,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不能进入实绩考核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及入围实绩考核名单当场宣布。

  3.实绩考核。由各区组织实施,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重点考核面试合格人员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绿美佛山生态建设、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的思路和成效,进行量化计分。实绩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实绩考核成绩×3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同一岗位应试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实绩考核成绩排序确定名次;如实绩考核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排序确定名次。如分数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由各区组织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由各区、各镇街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有关信息在佛山组织工作网(http://www.fszzb.gov.cn)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fo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签订聘用合同、入编备案等手续。

  (六)递补

  如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四、咨询电话

  0757-83390663、0757-83129360

附件1:佛山市2023年度面向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佛山市2023年度面向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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