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会计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大队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会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职位为会计,共1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本次招考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审计类专业,大学应届生可报;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证,了解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等法律法规,能够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3.具备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者,有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如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但需具备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三、薪酬待遇

  (一)会计岗位享受待遇人均年薪约12—13万元,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高危补贴、社保、各类考核奖等构成。

  (二)用餐标准参照消防队站标准,由用人单位保障。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互联网请发送至295650106@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个人简历,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

  (三)面试

  应聘者在考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取得的会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经用人单位研究,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将聘用情况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不包括奖金、高温高危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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