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大队现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会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考职位为会计,共1名。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本次招考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审计类专业,大学应届生可报;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备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证,了解会计准则以及相关的财务、税务等法律法规,能够熟练操作财务软件;
3.具备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者,有审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如特别优秀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但需具备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三、薪酬待遇
(一)会计岗位享受待遇人均年薪约12—13万元,包括岗位工资、工龄工资、职务补贴、高危补贴、社保、各类考核奖等构成。
(二)用餐标准参照消防队站标准,由用人单位保障。
(三)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四)需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提交个人简历。互联网请发送至295650106@qq.com邮箱。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者个人简历,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面试。
(三)面试
应聘者在考试时需上交以下报名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取得的会计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结束后,经用人单位研究,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将聘用情况通知应聘者。
(四)体检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首次聘期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不包括奖金、高温高危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入职上岗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其他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违反法律法规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二)招聘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由佛山市顺德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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