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鄱阳村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充实村党委党建和村委会办公室工作力量,
经村党委、村委会研究决定,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
(五)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爱新农村建设事业,能够热心为村民群众服务。
(六)户籍在鄱阳村的在册股东。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
(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股权证(或村开具的股份持有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xinangz@126.com,邮件标题为报考人姓名。联系人:林小姐,0757-83134152。
(二)资格审核及通知考试
1.报名截止后,由街道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2.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低于1:3比例的,由鄱阳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延迟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石湾镇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鄱阳村村民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鄱阳村村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任资格。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受聘工作人员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于石湾镇街道。
附件1:2023年鄱阳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经村党委、村委会研究决定,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好。
(五)有志从事农村工作,热爱新农村建设事业,能够热心为村民群众服务。
(六)户籍在鄱阳村的在册股东。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男性45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
(八)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退役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九)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考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证件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股权证(或村开具的股份持有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上传至指定邮箱:xinangz@126.com,邮件标题为报考人姓名。联系人:林小姐,0757-83134152。
(二)资格审核及通知考试
1.报名截止后,由街道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2.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低于1:3比例的,由鄱阳村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延迟开考或减少招聘人数。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构成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按照选聘岗位数1:1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石湾镇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考生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鄱阳村村民委员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鄱阳村村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
(一)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任资格。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受聘工作人员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属于石湾镇街道。
附件1:2023年鄱阳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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