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南海区丹灶镇医院)座落在享有盛誉的南海西部的“康有为故乡”。医院已有64年历史,由院本部和金沙院区组成,占地面积达5.5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
医院现有职工563人,其中卫技人员499人,正高职称人员9人,副高职称人员109人,中级职称211人。医院设备设施完善,拥有大批先进的诊疗设备。开设20多个业务专业科室,其中中医、康复特色专科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医院严格按照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标准和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展优质便民服务,不断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全体医务人员秉承“祟医、精进、聚力、有为”的医院精神,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准的综合性现代医疗服务,成为南海西部一所迅速崛起的现代化医院。
招聘方式及职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职位报考条件如下:
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执行医院的薪酬待遇方案。
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
联系咨询电话:0757-85412210 ,联系人:黎先生
(三)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当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先进入面试考核,随后再进入笔试环节。其中面试、笔试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实践考核环节。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不适合录用的。
(五)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 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1.取得录用资格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我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
2.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
(九)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其他
(一)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二)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四)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医院现有职工563人,其中卫技人员499人,正高职称人员9人,副高职称人员109人,中级职称211人。医院设备设施完善,拥有大批先进的诊疗设备。开设20多个业务专业科室,其中中医、康复特色专科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认可度。
医院严格按照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标准和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开展优质便民服务,不断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全体医务人员秉承“祟医、精进、聚力、有为”的医院精神,为患者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水准的综合性现代医疗服务,成为南海西部一所迅速崛起的现代化医院。
招聘方式及职位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招聘方式进行,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1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职位报考条件如下:
招聘条件
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薪酬待遇
用工形式为合同制,执行医院的薪酬待遇方案。
招聘程序
(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6月30日
联系咨询电话:0757-85412210 ,联系人:黎先生
(三)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考试考核环节。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流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查实,当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考试分面试、笔试和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依次进行。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笔试环节满分100分,按6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实践考核环节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成绩。
1.第一环节:面试、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先进入面试考核,随后再进入笔试环节。其中面试、笔试单项满分100分,并分别按实际成绩的50%的比例折算计入该环节成绩。面试成绩和本环节的总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考生不进入下一考核项目或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内容为岗位所需相关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我单位在面试、笔试环节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本环节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环节人员并在单位微信公众号公布。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实践考核环节。
2.第二环节: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实践考核期为7个工作日。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或实践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不适合录用的。
(五) 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我单位在实践考核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总成绩,并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和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六) 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录用
1.取得录用资格人员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我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由于个人原因逾期不前往招聘单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被录取资格。
2.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次招录人员统一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
(九)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个人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其他
(一)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二)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三)资料审查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的,或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在网上公布。
(四)招聘考试结束后,若发现受聘人员有严重违纪或造假行为的,随时发现随时解聘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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