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杏坛镇敬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一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心敬老院工作,能吃苦耐劳;
3.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与长者及长者家属交流,有责任心;
4.身体健康状况良好(必要时需值夜班),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性别不限,42周岁以下(年龄计算: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任职养老机构管理层经验者(任院长或副院长),年龄界限可放宽两年);
5.有护理证或从事养老行业相关工作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常处分期;
(2)曾因酒驾、醉驾等,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和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自愿报名,经面试、体检、政审通过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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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报名表、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电子版发至446956997@qq.com邮箱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通知面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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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5月29日至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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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会同党建工作办公室对符合要求应聘者进行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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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聘工作由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小姐 27388279 卢小姐 2738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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