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2023年村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三水区大塘镇2023年村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及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大塘镇大兴大道中96号大塘镇政府大楼四楼402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李小姐、郑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73115。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持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由他人代报名的,应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不得与报名所在村“两委”干部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镇内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笔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

4.考生参加笔试前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书面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镇组织的公开招聘。

5.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则减少招聘人数,直至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少于3人不予开考。

五、招聘程序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招录人数和进入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对象。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关于印发<佛山市三水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三委组通〔2020〕24号)等规定对其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大塘镇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镇党委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 三水区大塘镇2023年村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职位表.xls

附件2 三水区大塘镇2023年村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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