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1名,详见《 佛山市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员招考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愿意履行特聘专业技术岗位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或者被列入诚信黑名单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两年内被认定为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及其他要求 1.不限专业,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取得中级及以上的新闻记者、经济、审计等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律师证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优先。 3.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工作责任心强,综合能力强,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填写《禅城区招考专业技术雇员报名表》电子版,连同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工作相关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fbrsk@chancheng.gov.cn。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月19日。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联系电话:0757-83282679,联系人:周小姐。 (二)资格审查及资格复审 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通知报考者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对象才能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后拟进入面试的应聘者需到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现场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料包括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原件经校验后退回),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通过资格复审对象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笔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考职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确保雇用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雇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雇用人选,在禅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订立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第二版),要规范做好人事考试实施、命题、阅卷的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其中考生与考务人员的管理如下。 (一)考生分类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国外或港台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 (4)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未完成“3天2检”的考生; (5)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6)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7)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8)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和考试所在地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注:①各地具体疫情防控政策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各地防控政策”栏目查询。 ②全国高、中、低风险区可在微信“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便民服务“疫情风险查询”栏目查询。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接受“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职位: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