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狮山镇部分村(社区)需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委托狮山汇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报名环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6名,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5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村(社区)股东或有村(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另行规定的以职位表规定为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按职位表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狮山镇户籍优先考虑。其中报考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的要求佛山市户籍。
6.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自备上班及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7.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没有参与“黄、赌、毒、邪”等违法违纪活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学历等条件及要求详见《狮山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及《狮山镇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4.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执行人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狮山汇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4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狮山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名表请自行打印,“相片”一栏请打印或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4.驾驶证;
5.学历证、学位证;
6.要求村(社区)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职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狮山镇村(社区)兵源地证明》(附件4)(请自行打印,到村(社区)盖章);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等。
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需核对报名资料,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代报名的,需携带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将现场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与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的不发放。最终能否进入考试环节,以资料复审后公布的为准;如考生的考号未被公布,则该准考证作废。
报考咨询:黄小姐86680412、彭小姐86680411。
投诉电话:邓先生86668729。
报名费: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讲答辩,面试者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达到合格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务信息公布:复审后进入笔试的考生考号,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总成绩等信息将根据招聘进度安排,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狮山)(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s/rczp/)、“南海狮山”(微信号nanhaishishan)及“狮山组工”(微信号nhsszg)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按时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招考单位不再通过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招考单位可以在考生达到合格线的前提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如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入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予以5年或长期不得报考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及辖下村(社区)工作岗位处理。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受聘人员与相应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在相应村(社区)工作。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报酬按狮山镇相关待遇方案执行,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待遇报酬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本单位将根据防疫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
(一)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考生: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如有最新防疫管理措施的,以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一、招聘职位
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6名,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5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村(社区)股东或有村(社区)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有另行规定的以职位表规定为准。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按职位表要求)。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5.狮山镇户籍优先考虑。其中报考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的要求佛山市户籍。
6.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自备上班及开展工作的交通工具。
7.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没有参与“黄、赌、毒、邪”等违法违纪活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具体招聘职位、专业、学历等条件及要求详见《狮山镇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1)及《狮山镇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附件2)。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4.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员名单、被确认为失信执行人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9月23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狮山汇贤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4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狮山镇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名表请自行打印,“相片”一栏请打印或粘贴近期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3.户口簿(需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4.驾驶证;
5.学历证、学位证;
6.要求村(社区)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等证明材料;
7.报考面向退役军人的定向招聘职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和《狮山镇村(社区)兵源地证明》(附件4)(请自行打印,到村(社区)盖章);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专业证书或证明文件等。
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需核对报名资料,资料不全的不接受报名。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如代报名的,需携带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将现场对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与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发放《准考证》,未通过的不发放。最终能否进入考试环节,以资料复审后公布的为准;如考生的考号未被公布,则该准考证作废。
报考咨询:黄小姐86680412、彭小姐86680411。
投诉电话:邓先生86668729。
报名费:本次报名和考试均不收取费用。
四、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形式为演讲答辩,面试者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三)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达到合格线的前提下,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务信息公布:复审后进入笔试的考生考号,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考试总成绩等信息将根据招聘进度安排,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狮山)(http://www.nanhai.gov.cn/fsnh/wzjyh/ss/rczp/)、“南海狮山”(微信号nanhaishishan)及“狮山组工”(微信号nhsszg)公众号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按时按要求参加招聘各环节,招考单位不再通过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和政审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招考单位可以在考生达到合格线的前提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政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也可依次递补政审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如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并记入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予以5年或长期不得报考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及辖下村(社区)工作岗位处理。
(三)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期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聘用人选。受聘人员与相应村(社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在相应村(社区)工作。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待遇报酬按狮山镇相关待遇方案执行,村(社区)自聘工作人员待遇报酬由各村(社区)自行确定。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本单位将根据防疫要求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在考试期间全程佩戴。
(一)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考生: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本地疫情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为街道和乡镇,未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和乡镇,下同)或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如有最新防疫管理措施的,以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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