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投资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7.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8.熟悉国土空间规划、产业项目土地整备流程;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投资促进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28331359。
监督电话:(0769)28331262。
附件:1.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6.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7.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
8.熟悉国土空间规划、产业项目土地整备流程;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法
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和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版,发至报名电子邮箱。
2.报名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含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照片);
(2)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6)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在参加考试时一并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供查核。凡材料不齐全、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现场查核未能提供原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电子邮箱地址:见附件1。
(二)资格初审
市投资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市投资促进局对资格初审结果进行复核。资格初审情况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对于个人档案丢失或个人档案材料严重缺失以及职称无法确认等情形,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投资促进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拟聘人员备案。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拟聘人员被审查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本次招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69)28331359。
监督电话:(0769)28331262。
附件:1.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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