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坑镇中心小学2024年8月份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临聘教师12名。

一、招聘概况

(一)招聘岗位

(二)聘用期限

合同期限为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试用期1个月),工作表现优秀者可视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三)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约10.5万元/年(含五险一金);

2.享有与在编教师同等的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机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被行政开除公职和党籍的人员,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未完成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年限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本次招聘对象需在2024年8月及以前毕业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报考者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本次报名首日前一天。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者须持有小学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

(二)报名资料及方法

1.个人简历表;

2.身份证电子档;

3.教师资格证电子档;

4.毕业证、学位证电子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鉴定书或认证证明;

5.获奖证书以及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在2024年8月19日17:30前发送至邮箱:86495296@qq.com,邮件主题请按如下格式:个人姓名+联系电话+应聘XX学科教师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核按1:3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环节,人数少于或等于学科招聘人数,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面试环节。我校将在报名结束后联系符合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定。本次考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结构化的形式为考官以既定的问题对考生进行问答。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面试成绩不达80分的不得入围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坑镇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可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正式定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体检以及其他环节提交和填写的资料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认真阅读并理解公告精神,因理解错误造成报名资格不符的,因此导致成绩无效和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等责任自负。对报名资格审查没有结论或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瞒报,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务员职业的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应聘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拟聘用人员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不得录用。

东莞市东坑镇中心小学

2024年8月15日

原标题:东莞市东坑镇中心小学2024年8月份招聘临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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