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樟木头镇公开招聘水库管护人员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水库管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水库管护人员7人,详见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1.负责落实水库的值班值守工作;

  2.负责水库管理楼、水工建筑物及防汛材料的保护和维护,确保水库安全防洪度汛;

  3.负责向水务中心报告水库运行情况和水位情况,掌握雨情水情、洪情,做好水位等水文资料的记录和整理;

  4.负责清理坝面杂草、垃圾、负责大坝白蚁防治和使用APP水库的安全检查;

  5.负责做好库区环境卫生,做好水库范围内的防盗、防火工作;

  6.完成水务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

  2.高中及以上学历,因巡查和夜勤工作需要适合男性;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符合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操作手机终端基础知识和操作应用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现场报名地址:樟木头镇行政办事中心九楼(银河北路1号)

  4、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考人员填报《樟木头镇公开招聘水库管护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须自行在学信网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登录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打印;

  (4)相关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近期免冠大1寸个人彩照3张(不限底色)和电子照片;

  (6)报考岗位一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如有相关技能证书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如有相关经验需携带原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

  (1)水务中心收到报名资料后,根据招聘条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名单,对资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汇总成表格;

  (2)水务中心和党建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发送电子准考证,报名材料不再退回。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入围分数线由镇水务中心研究划定,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防洪防汛、水库管养相关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具备与岗位职能匹配的技能证书笔试成绩可加5分,笔试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水库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3)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按照实际人数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沟通协调等能力。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公布名单

  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

  根据各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樟木头镇招录聘用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在东莞樟木头网(http://www.dg.gov.cn/zmt/)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考生如因体检、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等情况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录取人选。

  九、聘用管理

  (一)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水库属地社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包干人员待遇实施,包干经费为约7万元/人/年。

  (三)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系方式,确保可随时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樟木头镇水务工程运营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9-87701313,0769-87711532,张先生。

附件:

樟木头镇公开招聘水库管护人员报名表.docx
樟木头镇公开招聘水库管护人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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