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素质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博士专业人才队伍,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东莞市人民医院等18个公立医院和麻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并且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50万元。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在专业领域取得国内外重要嘉奖或成绩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报名截止日期前为东莞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交的其他报名资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PDF扫描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证书,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6)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三)考核

考核由市卫生健康局统筹,各镇街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方式、内容另行通知。考核采用百分制,成绩当场宣布,并设定80分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和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以评审、认定取得外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需通过市卫生健康局组织的职称确认。未能通过职称确认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9)23281199,联系人:张老师。

附件1:东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东莞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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