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已与东莞市公安局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现拟招录38名工作人员派遣到东莞市公安局(含33个镇街公安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3年10月1日至200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能力及相关要求;
(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履行好职责、义务;
(六)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承受节假日、夜间值班等工作压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七)符合公司工作要求及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并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培训安排,服从全市范围内工作调配;
(八)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警务辅助人员有关规定(须签署承诺函);
(九)根据东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相关规定,具有不符合招录情形的,不得报名(具体情形由东莞市公安局负责最终解释);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
二、招录对象及岗位设置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或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人员(具体见《2023年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录职位表》)。
三、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新风路196号)。
3.报名资料:
(1)《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招收工作人员登记表》(下载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后填好交纸质版或现场领取空表填写);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5)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5张;
(7)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同意初试;
(8)扫码进入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群(现场扫码);
以上材料(1)、(6)、(8)外,其他资料提供复印件各1份,原件核实后归还本人。
(二)考试
1.考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2.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心理测试》,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3年11月25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面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比例确定面试人数,其中招录10人以下(包括10人)按3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0人以上不足100人职位按2倍比例确定面试人选,100人以上(包括100人)按1.5倍比例确认面试人选。
面试方式:考官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会同东莞市公安局对其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录用和合同签订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提交本人学历证验证证书,我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用工合同,正式录用为东莞市盛安贸易公司工作人员。
四、工资待遇
参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待遇发放。
五、其它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本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2日至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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