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公办中小学校招聘特聘教师

石龙有着3500多年的文明史和800多年的建城史,是东莞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是全国举重之乡,也是国际宜居城镇。石龙地处粤港澳大湾区的黄金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广九铁路东莞站位于石龙,半小时直达广州、深圳,1小时直通香港,东莞首条地铁从石龙始发。

石龙人杰地灵,一江四埠,江平水阔,美丽江景岸线得天独厚,水天一色,金沙漾月,落霞与孤鹜齐飞,高楼林立,城镇化率达95%,房价属于东莞洼地,是宜居居商水韵绿美的滨江城镇。石龙先后被评为广东省教育强镇、广东省社区教育实验区、东莞市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镇和全国社区教育示范镇,市品牌学校比率位居全市前列,教育信息化成效显著,教师培养卓有成效,“智慧教育、学在石龙”品牌日益彰显,石龙教育基础扎实,底蕴深厚,人才辈出。精致石龙、魅力名镇正在高质量发展轨道上腾飞。为适应石龙镇教育发展需要,保证我镇公办中小学2023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公办学校特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公办中小学特聘教师37名,具体岗位和要求见附件1《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公开招聘特聘教师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公办中小学特聘教师,年薪18万元起(含五险一金)。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指2022年5月及以前毕业全日制学历(学位),并符合本方案和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有教学经验,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工作岗位;

2.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有强烈的责任心与上进心,有胜任本职工作的信心;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②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③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④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⑤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⑦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⑧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试讲(片段教学)——入围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7月27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投递应聘材料的方式报考(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464439613@qq.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如:1小学语文李某某,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提交材料(需按材料名称命名文档)

①《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公开招聘特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公开招聘特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3);

②内地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④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或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扫描件;

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⑥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获奖情况等信息);⑦其它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1.初审:报名结束后,由镇教育管理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进行资格审核,择优推荐确定符合招聘条件进入考试环节(注:入围考核环节的考生,将以短信或者电话通知);

2.复审:确定拟进入名单后,由镇组织人事办对报考对象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全面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重点对学历(位)证、计生情况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记录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如出现政审不合格,将取消考试资格。复审需要材料将另行通知。

(三)试讲

1.试讲流程:按抽签顺序进行片段教学试讲,备课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试讲15分钟,其中体育学科考生增加实操环节10-30分钟,上述的每项成绩均为100分制;

2.试讲环节:考生现场提前30分钟,按抽取的课题备课,并进行片段教学试讲。试讲内容在考生签到后,由考官现场抽取确定试讲单元、课时、课题等内容。(考试方式,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计算

各项考核成绩须≥80分,低于80分不予录取。体育学科考生的综合成绩=试讲成绩×70%+实操成绩×30%。

考试结束后,根据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无理由迟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递补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放弃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八)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无异议后,由石龙镇教育管理中心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接通知后五天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接通知后五天内)不能提交上述证件,无充分理由不来签订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有权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2.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设半年见习期,见习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本次招聘的拟聘人员2023年9月上岗。

六、备注

(一)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东莞市石龙镇教育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6116665

东莞市石龙镇教育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8日

附件1:东莞市石龙镇2023年公开招聘特聘教师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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