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寮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公告

  东莞市寮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寮步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东莞市公立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决定招聘9名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5个岗位9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持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照《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东莞市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方案》的薪酬标准提供待遇。硕士研究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本科毕业(取得全科医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参照在编人员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见岗位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年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或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将报名资料(PDF扫描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dglbchs@163.com(注:所有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提交的资料:

  (1)《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电子版)

  (2)身份证扫描

  (3)学历、学位、职称、技能资格证书扫描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件

  (7)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

(8)面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9)其他材料。

  3.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至14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1日

根据招聘条件,由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邮箱发放电子准考证并下达考试通知,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1.笔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面试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2.面试

面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同时原工作单位为东莞市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民营)的考生,须出示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面试。面试人数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入围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评委组成,其中设主评委1名。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方承担。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人选由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经市卫生健康局批准后进行体检。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拟招用为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的人员名单报市卫生健康局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在其门户网站上公示,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在其公众号转载,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结果备案

  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新招用聘用人员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局登记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可登录东莞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和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咨询电话:82874633;    联系人:叶小姐  

  

  附件1 东莞市寮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岗位表.docx

  附件2 东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招聘纳入岗位管理的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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