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聘岗位、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年1月1日后毕业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2.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3.根据《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有关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择业期政策解读见报考指南(附件2)第4点〉;
4.2022届毕业生及广东省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不受该岗位年龄的限制。
02
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03
薪酬待遇
按照市直机关普通聘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04
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2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10月19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s://hj-blks.com/recruitdetaiks/160
(二)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后根据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招聘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显示“审核通过”代表报名成功,显示“审核不通过”请于报名时间内根据提示进行修改,逾期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集中招聘聘用人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报考第二类或第三类岗位的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开考;
6.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规定,报考第四类以下类别岗位,原则上需本市户籍人员或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报考人员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时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未提供相关附件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7.报考人员以职称、技能及其他资格考试(评审)证书进行应聘的,需提供相关证书验证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4点);
8.准考证在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开放打印,请考生及时留意相关短信通知。准考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予补办。
05
考试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申论。
笔试日期待定,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短信通知。
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入围面试考生于面试名单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资格复审材料(详见报考指南第13点)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附件4)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由此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由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如遇同分情况,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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