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粟美术馆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刘海粟美术馆是我国首座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省市级国家美术馆,集收藏保管、学术研究、展览陈列、教育推广、文化交流功能于一体,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刘海粟美术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视频运营(管理岗位),1名

  2、平面设计(专技岗位),1名

  3、学术研究(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及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品行;

  (二)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七)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7日。

  三、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视频运营岗位

  1、工作职责

  (1) 负责美术馆各类宣传视频的创意策划与脚本撰写,包括展览宣传、活动推广、艺术家介绍等,充分挖掘和展现刘海粟美术馆的艺术特色与文化内涵;

  (2) 负责美术馆日常摄影、摄像拍摄工作,包括制定拍摄计划、选择拍摄场地、指导拍摄对象等,确保拍摄素材的质量和适用性。关注视频传播效果收集反馈,不断优化视频内容与制作风格,提高视频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3) 负责美术馆内数字大屏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故障排除、软件更新等,确保数字大屏的正常运行,为观众提供稳定、优质的展示服务,与其他部门协作,收集、整理和编辑需要在数字大屏上展示的素材,如图片、视频、文字信息等,收集分析观众反馈意见和建议;

  (4) 策划美术馆的数字艺术展览展示,熟悉美术馆展览流程,具备优秀审美与沟通能力,能融合前沿数字技术,以创新视角策划美术馆数字艺术展览;

  (5) 完成其他领导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于奉献、爱岗敬业,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

  (2) 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新闻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影视摄影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专业,研究生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艺术学专业,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

  (4) 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同等水平英语证书,听说读写流利;

  (5) 本科毕业生需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文化或艺术行业新媒体相关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生需具有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文化或艺术行业新媒体相关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

  (6) 较强的策划能力、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熟练使用一种以上设计软件(如 Adobe Photoshop等)及音视频剪辑软件(如Final Cut Pro ,剪映等);

  (7) 富有创新意识,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善于沟通表达,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承担工作压力,支持和配合同事完成任务;

  (8) 热爱艺术,具有一定的美术绘画创作能力,熟悉美术馆等文化艺术机构的运营模式和宣传推广需求,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视频制作技术、数字展示手段,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

  (9) 有作品集者优先。

  (二)平面设计岗位

  1、工作职责

  (1) 负责美术馆各类宣传物料的平面设计工作,包括展览海报、宣传册、展陈导视、活动邀请函、新媒体配图等,精准传递展览主题与美术馆的艺术特色、文化内涵;

  (2) 负责美术馆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红书等)视觉内容的设计与优化,配合新媒体运营需求,创作符合平台传播特性的平面素材,提升内容吸引力与传播效果;

  (3) 参与美术馆品牌视觉体系的维护与升级,确保各类设计物料的风格统一、规范,协助梳理设计素材库;

  (4) 配合展览推广、公共教育等各类活动的开展,完成活动现场视觉布置相关的设计工作,如展板、背景板、氛围装饰等,保障活动视觉呈现效果;

  (5) 与美术馆各个部门紧密协作,准确理解需求并转化为设计方案,收集相关反馈并优化设计作品;

  (6) 完成其他领导交办的任务。

  2、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于奉献、爱岗敬业,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

  (2) 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新媒体艺术专业,研究生艺术学、设计学、设计专业(设计学、设计专业研究方向为公共艺术设计,或视觉传达设计,或数字媒体设计),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

  (4) 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同等水平英语证书,听说读写流利;

  (5) 本科毕业生需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文化或艺术行业平面设计相关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生需具有六个月以上(含六个月)的文化或艺术行业平面设计相关工作经历或实习经历;

  (6) 具备扎实的平面设计功底,良好的审美能力与创意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完成完整的平面设计项目,作品风格兼具艺术性与传播性;

  (7) 能熟练操作秀米等新媒体编辑软件,PR、剪映等视频剪辑软件,PHOTOSHOP、AI等设计软件,了解设计相关的印刷工艺与制作流程;

  (8) 富有创新意识,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善于沟通表达,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能承担工作压力,支持和配合同事完成任务;

  (9) 热爱艺术,熟悉美术馆等文化艺术机构的运营模式和宣传推广需求,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设计技术与表现手段;

  (10) 有作品集者优先。

  (三)学术研究岗位

  1、工作职责

  (1) 围绕刘海粟相关研究与成果整理工作,参与《刘海粟全集》的编撰与研究,系统开展其艺术创作、教育思想及相关历史文献的梳理、研究与文本撰写;

  (2) 围绕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相关研究与学术成果建设,持续开展文献与档案资料的整理与研究工作,协助构建具有系统性和延续性的学术研究框架;

  (3) 参与馆藏及相关历史文献、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与数字化工作,为学术研究、出版及展览项目提供基础支撑;

  (4) 根据研究进展与项目需要,参与撰写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展览图录及出版物相关文本,并配合推进阶段性研究成果的整理与转化;

  (5) 完成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任职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于奉献、爱岗敬业,富有责任心和团队精神,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艺术修养与审美能力;

  (2)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艺术史论、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档案学、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专业,研究生艺术学(研究方向为艺术理论或艺术史)、博物馆、档案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本科专业、研究生专业符合其一即可;

  (4) 持有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同等水平英语证书,具有良好的英语阅读与写作能力,能够处理外文文献,掌握法语或日语者优先;

  (5) 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文化或艺术行业相关的工作经历,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文艺类专业刊物上发表相关专业的研究文章或论文;

  (6) 具备较扎实的文献阅读、史料分析与学术研究能力,文字功底较好,能够承担规范性学术写作与文本整理工作;

  (7) 具备一定的资料整理与信息管理能力,能够开展文献、档案的系统整理与数字化相关工作;

  (8) 工作态度严谨细致,具备耐心与持续投入意识,能够适应研究型、积累型工作的节奏。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00止。

  (二)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微信公众号,点击“人才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并提交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的图片版本):

  1. 本人照片

  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近期本人电子报名照。

  2. 身份证明材料

  (1)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2) 外省市社会人员还需提交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或根据相关规定可视作为应届毕业生的外省市人员无需提交。

  3. 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 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并同时提供所有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

  (2) 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截至报名时尚未毕业的,须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4. 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必须提供的语言能力、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技能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详见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三)注意事项

  1. 为提高报名成功率,建议应聘人员先行检查报名系统中个人简历完整性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已全部上传成功,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报名。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如确需修改个人简历或增减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报名有效期内撤回报名,调整完成后重新报名。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2.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招聘单位无提醒义务。

  4. 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所列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笔试环节。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东方文化人才”人才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比例确定(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及心理健康水平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七)身体检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或者隐瞒重大疾病的,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招聘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咨询电话:021-52309090*104(请于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021-23115560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不接受应聘报名)

 

 

刘海粟美术馆

2026年03月13日

 

 

 


内容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313/t0035_1439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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