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系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设的省级直属单位,下辖16个区局(公司)和3家多元化企业,负责北京市辖区卷烟经营和市场管理。因工作需要,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0名。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底期间毕业,且2023年7月底之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1、北京烟草营销中心1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北京烟草物流中心3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文秘管理岗位1名,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东城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文秘管理岗位1名,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党建(纪检)管理岗位1名,哲学、法律等相关专业。
4、西城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5、朝阳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6、海淀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7、丰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8、石景山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9、大兴区烟草专卖局(公司)1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10、通州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2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
11、顺义区烟草专卖局(公司)5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2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2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12、昌平区烟草专卖局(公司)5名:营销管理岗位2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党建(纪检)管理岗位1名,哲学、法律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13、门头沟区烟草专卖局(公司)1名:法律事务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
14、密云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15、怀柔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
16、延庆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10:00至2月20日24:00。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页面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下辖南京卷烟厂、徐州卷烟厂、淮阴卷烟厂3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和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2023年度,公司将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120人,其中,公司信息中心1人,公司技术中心4人,南京卷烟厂28人,徐州卷烟厂32人,淮阴卷烟厂27人,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15人,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13人。招聘岗位类型为生产操作类和专业技术类两种,其中,生产操作类岗位113人,专业技术类岗位7人。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附件1)。
报考生产操作类岗位的人员被录用后,全部安排到招聘单位的生产操作类岗位工作。根据企业规定和工作需要,当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生产操作类岗位人员可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公开竞聘,竞争选拔上岗。报考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被录用后,根据企业规定,在基层实习锻炼一定时间后,安排到招聘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症、适应企业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根据本人专业、学历、学位情况和个人意愿,只能从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招聘单位(部门)的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专业职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3月14日17:00,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2: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6:00。
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3月8日9:00至2023年3月20日16: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应聘者通过唯一网上报名通道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资格初审期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审查单位应说明理由,应聘者可在陈述申辩期内通过网络向审查单位陈述申辩。审查单位应当听取其陈述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在异议处理期内作出审查结论并告知审查结果;对填报、提交材料不全或需应聘者补充说明的,审查单位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要求应聘者及时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专业职位,超过报名期的不能改报。
招聘专业类别划分及审查依据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江苏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或以江苏省教育部门出具的建议为依据。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于公司发展需求量较大的“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招聘专业,以及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专业,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可以正常开考;有效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关系的,按照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形成竞争关系或者取消该专业职位。其他专业职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按照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专业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招聘计划变更公告。报考被取消专业职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职位,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清晰规范,包括证件照、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不符合招聘回避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其协议或劳动关系。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者,按照通知的时间安排,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政府部门公共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等。考试原则上2023年上半年完成。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应聘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应聘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者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和报考专业排名。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公司技术中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业职位,在面试中增加同行专家评定的自由答辩环节,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等;“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在面试中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等。
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某专业职位最后1名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单位(部门)发现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面试人选明确放弃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专业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当日前3天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公司外网和政府部门公共考试机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包括招聘单位(部门)及专业、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报考专业排名等信息。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本人。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与体检人选。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自由答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专业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专业职位的考察与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结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者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情况。考察与体检人选明确放弃考察与体检资格的,在报考同专业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与体检人选。
1、资格复审
考察与体检前,开展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按照审查要求,国(境)内院校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国(境)外院校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及用人单位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时未取得相关材料的,被审查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后,可先进行考察与体检。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考察与体检资格。
2、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按照要求,向招聘单位(部门)提供毕业院系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意见并盖章的《公司2023年度招聘考察表》(附件3)。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包含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考试机构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以及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可以按照同一专业职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工作。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和递补考察与体检人选时,某专业职位最后1名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政府部门公共考试机构商公司确定加试办法,并通知相关应聘者。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结果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部门)名称、拟录用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报考专业排名,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通信地址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工作原则上2023年8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处理。由于特殊原因,被录用人员集中办理录用手续时,招聘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暂时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当于2023年年底前取得相关材料、办理完毕录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关材料的,由公司研究决定。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务必正确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如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对于应聘者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取消考试或者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公司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应聘者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依法依规方针,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招聘工作中的投诉或举报。
(六)公司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下载链接:http://mtw.so/67fpbZ)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载链接:http://mtw.so/66vcJG)
附件3:公司2023年度招聘考察表(下载链接:http://mtw.so/67fpgF)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具有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是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分会员单位。
我院科研力量雄厚,汇集了与烟草科研相关的各学科专业技术人才280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局、总公司首席科学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人,烟草行业科技领军人才2人,烟草行业学科带头人9人,烟草行业劳动模范5人,高级职称216人,其中研究员及相当职务59人。
我院是一所科研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实验手段先进、环境条件优良的现代化科研机构,目前拥有烟草生态环境与烟叶质量、烟草化学、烟草工艺、烟草香料基础研究和烟草生物学效应5个烟草行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烟草科技信息中心、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国家烟草基因研究中心等4个行业级中心。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技创新、科技减害和科技增效的内在要求为核心,以全面建设中国烟草科学技术创新中心为目标,面向国际烟草科技前沿,面向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面向品牌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科研方向与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应用基础研究与共性技术研究相结合、成果集成转化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在烟草农业、工艺、化学、香料、基因等重点领域以及烟草质量检测、烟草标准化、科技信息、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烟草行业科技进步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范围、数量及具体要求**
招聘对象须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出站博士后或留学回国人员。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2021届、2022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出站博士后,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招录面试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要求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时间不超过36个月、人事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且本次招录面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
(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招录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此次计划招聘11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回避条件**
根据《郑州烟草研究院招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回避条款规定严格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2、提交资料:郑州烟草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Word版);个人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简历、各学习阶段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主要科研成果、参与项目证明、重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汇总形成单个PDF文件)。
3、报名方式:登录招聘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上述附件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5、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同时向多个专业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进行调整。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不高于1:20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直接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
笔试等各项前置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不高于1:7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某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在面试当天,个别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加试写作等其他技能,作为面试成绩的重要参考。面试小组重点围绕专业技术水平、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要求等相关安排,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五)考察与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平均分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本岗位面试有多位特别优秀的,在“考察人选”确定后,可确定1-2位备选人员。若第1名考察人选放弃时,将顺位通知后续“备选考察人选”。不跨岗位调剂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填写并提交《郑州烟草研究院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六)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我院统一领取。)
考察复审、体检若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资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如与我院在职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院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如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我院组织的招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我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郑州烟草研究院2023年度招聘需求一览表(下载链接:http://mtw.so/66vcP0)
附件2:郑州烟草研究院应聘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mtw.so/5vA9LB)
附件3:郑州烟草研究院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下载链接:http://mtw.so/5YYZJF)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下设杭州、宁波两家卷烟工厂及一家投资公司。立足国内国际两大市场,主推“利群、大红鹰、雄狮、MODERN”四大品牌。近几年,公司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及品牌发展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8个岗位共13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浙江中烟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聘者被我司录用后,一般先进入公司一线岗位工作。当专业管理岗位空缺时,按照公司相关机制组织内部竞争性选聘。
(二)招聘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弱色盲,达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体检要求,且符合相应岗位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关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学位。
(四)回避条件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人〔2020〕131号)相关回避条款规定严格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网址“招聘岗位”页面进行报名。
(3)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应按要求在相应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请勿报名。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后,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直接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主要测查应聘者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与潜能。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招聘人数少于5人的按1:5,5人及以上的按1:3)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要求等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对意向候选人进行在线性格测评,符合要求的人员入围考察、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进行总成绩计算,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直接通知本人。
(1)考察方式
应聘者提供所在院系开具的《浙江中烟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2)。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条件执行。体检结果为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符合要求:
(1)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2)具有噪声或粉尘作业职业禁忌症;
(3)其他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考察、体检若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资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人才招聘平台和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1、未按要求报到的;
2、报到时身体或心理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我司有权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削减招聘人数。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总分同分情形将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递补人选。
统筹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应聘者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情况,我司可调整相应招聘人数及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如与本单位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如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我司组织的招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浙江中烟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下载链接:http://mtw.so/6tJQqe)
附件2:浙江中烟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下载链接:http://mtw.so/5YZ04j)
北京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北京市公司系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设的省级直属单位,下辖16个区局(公司)和3家多元化企业,负责北京市辖区卷烟经营和市场管理。因工作需要,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拟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40名。
**一、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月至2023年7月底期间毕业,且2023年7月底之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单位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1、北京烟草营销中心1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北京烟草物流中心3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文秘管理岗位1名,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东城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文秘管理岗位1名,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党建(纪检)管理岗位1名,哲学、法律等相关专业。
4、西城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5、朝阳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6、海淀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7、丰台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8、石景山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9、大兴区烟草专卖局(公司)1名: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10、通州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2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
11、顺义区烟草专卖局(公司)5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2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2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12、昌平区烟草专卖局(公司)5名:营销管理岗位2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党建(纪检)管理岗位1名,哲学、法律等相关专业;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13、门头沟区烟草专卖局(公司)1名:法律事务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
14、密云区烟草专卖局(公司)3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财务管理岗位1名,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
15、怀柔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
16、延庆区烟草专卖局(公司)2名:烟草专卖执法管理岗位1名,法学类相关专业;营销管理岗位1名,经济学、管理学及理工类相关专业。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10:00至2月20日24:00。
2、报名方法: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页面进行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确保手机畅通。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下辖南京卷烟厂、徐州卷烟厂、淮阴卷烟厂3家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生产企业和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2家全资子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2023年度,公司将考试录用高校毕业生120人,其中,公司信息中心1人,公司技术中心4人,南京卷烟厂28人,徐州卷烟厂32人,淮阴卷烟厂27人,南通烟滤嘴有限责任公司15人,江苏鑫源烟草薄片有限公司13人。招聘岗位类型为生产操作类和专业技术类两种,其中,生产操作类岗位113人,专业技术类岗位7人。具体情况见《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附件1)。
报考生产操作类岗位的人员被录用后,全部安排到招聘单位的生产操作类岗位工作。根据企业规定和工作需要,当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空缺时,符合条件的生产操作类岗位人员可参加企业组织的岗位公开竞聘,竞争选拔上岗。报考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被录用后,根据企业规定,在基层实习锻炼一定时间后,安排到招聘单位(部门)的专业技术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见附件1),能按照招聘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症、适应企业工作。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报名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应聘者根据本人专业、学历、学位情况和个人意愿,只能从招聘计划中选择一个招聘单位(部门)的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专业职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3月14日17:00,逾期报名通道关闭,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3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2:00。
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6日9:00至2023年3月16日16:00。
异议处理时间:2023年3月8日9:00至2023年3月20日16: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要求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应聘者通过唯一网上报名通道提交报名信息后,在资格初审期内,可在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专业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审查单位应说明理由,应聘者可在陈述申辩期内通过网络向审查单位陈述申辩。审查单位应当听取其陈述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在异议处理期内作出审查结论并告知审查结果;对填报、提交材料不全或需应聘者补充说明的,审查单位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要求应聘者及时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其他专业职位,超过报名期的不能改报。
招聘专业类别划分及审查依据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江苏省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门颁布的专业目录或以江苏省教育部门出具的建议为依据。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于公司发展需求量较大的“机电控制类”“机械工程类”招聘专业,以及难以形成充分竞争的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专业,报名结束后,有效报名人数大于招聘人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可以正常开考;有效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未形成竞争关系的,按照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形成竞争关系或者取消该专业职位。其他专业职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1:3的,按照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或者取消该专业职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招聘计划变更公告。报考被取消专业职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网站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职位,补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清晰规范,包括证件照、成绩单、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干部任职回避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以及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不符合招聘回避管理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其协议或劳动关系。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的应聘者,按照通知的时间安排,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委托政府部门公共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综合知识、专业素质和工作技能等。考试原则上2023年上半年完成。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等。应聘者应当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应聘者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笔试成绩原则上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者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和报考专业排名。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公司技术中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业职位,在面试中增加同行专家评定的自由答辩环节,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素质等;“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在面试中增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等。
在笔试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各专业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5:1比例的职位,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某专业职位最后1名进入面试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招聘单位(部门)发现面试人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面试人选明确放弃出现空缺的,在报考同专业职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选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当日前3天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公司外网和政府部门公共考试机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包括招聘单位(部门)及专业、参加面试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报考专业排名等信息。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本人。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与体检人选。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自由答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
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专业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专业职位的考察与体检人选。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结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应聘者可以通过身份证号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情况。考察与体检人选明确放弃考察与体检资格的,在报考同专业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与体检人选。
1、资格复审
考察与体检前,开展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按照审查要求,国(境)内院校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国(境)外院校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以及用人单位审查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时未取得相关材料的,被审查人员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后,可先进行考察与体检。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考察与体检资格。
2、考察
考察重点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按照要求,向招聘单位(部门)提供毕业院系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意见并盖章的《公司2023年度招聘考察表》(附件3)。考察人选达不到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包含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考试机构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因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复审、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以及考察与体检合格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可以按照同一专业职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组织开展资格复审、考察与体检工作。招聘结果公示后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确定和递补考察与体检人选时,某专业职位最后1名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由政府部门公共考试机构商公司确定加试办法,并通知相关应聘者。
(四)公示与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招聘结果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单位(部门)名称、拟录用岗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及专业,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报考专业排名,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通信地址等。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工作原则上2023年8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被录用人员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本人负责处理。由于特殊原因,被录用人员集中办理录用手续时,招聘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暂时不予办理录用手续、不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原则上应当于2023年年底前取得相关材料、办理完毕录用手续。逾期未取得相关材料的,由公司研究决定。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务必正确填写本人的联系方式,保持通讯工具通畅。如联系不到应聘者本人,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对于应聘者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取消考试或者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录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三)公司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对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应聘者谨防上当受骗。
(五)本次招聘全面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依法依规方针,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按照职责权限受理招聘工作中的投诉或举报。
(六)公司对本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公司2023年度招聘计划(下载链接:http://mtw.so/67fpbZ)
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载链接:http://mtw.so/66vcJG)
附件3:公司2023年度招聘考察表(下载链接:http://mtw.so/67fpgF)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
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成立于1958年,具有六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及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是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分会员单位。
我院科研力量雄厚,汇集了与烟草科研相关的各学科专业技术人才280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局、总公司首席科学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5人,烟草行业科技领军人才2人,烟草行业学科带头人9人,烟草行业劳动模范5人,高级职称216人,其中研究员及相当职务59人。
我院是一所科研设施完备、功能齐全、实验手段先进、环境条件优良的现代化科研机构,目前拥有烟草生态环境与烟叶质量、烟草化学、烟草工艺、烟草香料基础研究和烟草生物学效应5个烟草行业(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烟草科技信息中心、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和国家烟草基因研究中心等4个行业级中心。
近年来,我院坚持以科技创新、科技减害和科技增效的内在要求为核心,以全面建设中国烟草科学技术创新中心为目标,面向国际烟草科技前沿,面向行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面向品牌发展的客观需要,坚持科研方向与行业发展需求相结合、应用基础研究与共性技术研究相结合、成果集成转化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在烟草农业、工艺、化学、香料、基因等重点领域以及烟草质量检测、烟草标准化、科技信息、科技支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推动烟草行业科技进步和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招聘范围、数量及具体要求**
招聘对象须为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出站博士后或留学回国人员。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分统招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2021届、2022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出站博士后,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招录面试前出站的博士后人员(要求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站时间不超过36个月、人事关系已转入设站单位6个月以上,且本次招录面试前取得博士后证书)。
(三)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原则上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本次招录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此次计划招聘11人,具体岗位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三、回避条件**
根据《郑州烟草研究院招聘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相关回避条款规定严格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2、提交资料:郑州烟草研究院应聘报名表(附件2,Word版);个人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简历、各学习阶段成绩单、英语等级证明、主要科研成果、参与项目证明、重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汇总形成单个PDF文件)。
3、报名方式:登录招聘网站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上述附件
4、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5、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勿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同时向多个专业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进行调整。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不高于1:20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选,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的方式直接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进行,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如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面试
笔试等各项前置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不高于1:7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如某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在面试当天,个别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加试写作等其他技能,作为面试成绩的重要参考。面试小组重点围绕专业技术水平、英语水平、综合素质等内容,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面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要求等相关安排,将以电话、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五)考察与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平均分高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本岗位面试有多位特别优秀的,在“考察人选”确定后,可确定1-2位备选人员。若第1名考察人选放弃时,将顺位通知后续“备选考察人选”。不跨岗位调剂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填写并提交《郑州烟草研究院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应聘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六)体检
根据岗位要求规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体检结果由我院统一领取。)
考察复审、体检若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资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七)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1、应聘者如与我院在职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院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如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我院组织的招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我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郑州烟草研究院2023年度招聘需求一览表(下载链接:http://mtw.so/66vcP0)
附件2:郑州烟草研究院应聘报名表(下载链接:http://mtw.so/5vA9LB)
附件3:郑州烟草研究院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下载链接:http://mtw.so/5YYZJF)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烟草总公司全资设立的大型国有企业,下设杭州、宁波两家卷烟工厂及一家投资公司。立足国内国际两大市场,主推“利群、大红鹰、雄狮、MODERN”四大品牌。近几年,公司各项经济运行指标及品牌发展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
**一、招聘计划、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18个岗位共13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见《浙江中烟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应聘者被我司录用后,一般先进入公司一线岗位工作。当专业管理岗位空缺时,按照公司相关机制组织内部竞争性选聘。
(二)招聘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弱色盲,达到国家公务员考试一般体检要求,且符合相应岗位职业健康体检要求;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相关要求,并且取得相应的学位。
(四)回避条件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印发烟草行业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人〔2020〕131号)相关回避条款规定严格执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网址“招聘岗位”页面进行报名。
(3)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应按要求在相应时间内填写报名信息,所填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请勿报名。
2、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岗位需要,结合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筛选后,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的方式直接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等情形的,不进入下一环节,由此发生的个人损失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40%、面试60%计算总成绩。
1、笔试。主要测查应聘者的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与潜能。笔试委托专业机构组织。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一定比例(招聘人数少于5人的按1:5,5人及以上的按1:3)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要求等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本人。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序对意向候选人进行在线性格测评,符合要求的人员入围考察、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进行总成绩计算,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察、体检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具体时间、地点直接通知本人。
(1)考察方式
应聘者提供所在院系开具的《浙江中烟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附件2)。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条件执行。体检结果为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不符合要求:
(1)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
(2)具有噪声或粉尘作业职业禁忌症;
(3)其他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疾病。
考察、体检若发现有不符合录用资格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人才招聘平台和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录用人选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1、未按要求报到的;
2、报到时身体或心理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
3、未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录用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我司有权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或削减招聘人数。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总分同分情形将按面试成绩高低决定递补人选。
统筹企业年度招聘计划及应聘者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情况,我司可调整相应招聘人数及岗位。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如与本单位职工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填写报名信息时须说明,我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在组织招聘工作时安排回避。如故意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者考试或录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或被录用的,解除协议或劳动关系。
2、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如若联系不到考生本人,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3、我司组织的招聘考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或授权任何机构开设招聘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4、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5、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浙江中烟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下载链接:http://mtw.so/6tJQqe)
附件2:浙江中烟招录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下载链接:http://mtw.so/5YZ0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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