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箭军士官学校2023届需求信息

火箭军士官学校始建于1970年9月,积淀了近半个世纪的办学育人历史,近50年来,学校历届官兵在强军兴军的时代征程中砺剑前行、开拓进取。伴随着战略导弹部队战略需要调整,曾3次迁址、辗转4省、6次更名、6次整编。2017年7月,在全军院校大规模“降撤并改”的背景下,学校成为全军唯一一所恢复独立办学的院校。

目前,学校开办了导弹、通信、工程、装备维修等专业的士官职业技术教育,形成了士官职业技术教育、新兵训练、直招和定向培养士官入伍训练、预选士官培训以及部分专业士官、文职人员短训轮训“五类一体”的人才培养格局。年培训员额2万余人,在火箭军战略人才培养体系中发挥着“四个基地”“三个中心”的重要作用,被誉为“火箭军士官的摇篮”。

学校一校三地办学,是全军第一批开展士官教育、第一个创办士官专科本科教育的院校,是全军军事学会士官教育委员会所在地。多年来,学校勇立改革潮头,创造业内多个“第一”,为火箭军士官教育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培养了一大批政治素质高、专业技能精、管理能力强的士官骨干人才。学校主营区地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九州之一的山东青州,下一步将迈向一线城市。

学校现有教授19人、副教授62人。享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二等功28人,军队院校育才奖金奖4人,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全军优秀教员、全军优秀参谋、全军优秀士官标兵10余人。同时,涌现出了全国道德模范、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被授予“热爱人民好军官”荣誉称号的烈士沈星,“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获得者、火箭军导弹专家汪徐胜,全国“三八红旗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王晓霞,“全国巾帼建功标兵”顾爱云,八一勋章获得者“兵王”王忠心,“十大砺剑尖兵”潘海亮,“忠诚使命的高原火箭兵”盛德华等一大批军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课题300多项,发表科技论文1200余篇,有8项成果获军队院校教学成果奖,60余项成果获军队科技进步奖。30余人在全国全军组织的教学竞赛中获奖,30余人在全国大学生计算机信息素养机械设计大赛中获一、二等奖。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

(一)文职人员

文职人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简称《条例》)规定的,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二)福利待遇

文职人员福利待遇以现役军官为参照,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基本相当,总体上高于地方同类人员。主要待遇如下:

1.工资待遇

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发到个人的一般工资水平为:博士 研究生一般确定为专业技术十级,工资标准为10000元左右,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一般确定技术十二至十三级,工资标准为8000至9000元左右,(以山东省青州市为例,含住房补贴)年度考核结果称职以上的,按本人1个月的工资收入每年发放奖励工资。

2.住房保障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租用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租住公寓住房。

3.社会保险

军队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法,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文职人员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军队给予医疗补助;军队用人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文职人员建立职业年金。

4.福利抚恤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5.其他待遇

根据承担和参加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工作,发放科研岗位绩效津贴(按照科研项目研究经费数额的一定比例核发,科研项目组成员均可享受)。根据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发放课时费(现行标准:高职60元/课时,中职50元/课时,初职40元/课时)。按照现役军官的享受范围、条件和标准,执行防暑降温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20元)、子女保育教育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夫妻两地分居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费、独生子女家庭特别扶助等福利待遇制度;现行标准每月报销通信费;享受自助工作餐补助。

招考专业


招考流程

按照全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工作统一组织,具体时间节点以军委政治工作部发布的年度招考公告为准。可登陆军队人才网(http://www.81rc.mil.cn )查看相关内容。

咨询方式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火箭军士官学校政治工作处所有。如有疑问,请与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

政治工作处:

孙干事 0536-3093068(山东方向)

薛干事 0313-8767027(河北张家口)

邮箱:448033624@163.com。

(注:报名者可在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至11点,下午3点至5点致电咨询)

有报名意向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硕博士人员,可电话咨询,将以下材料发送至文职招聘邮箱。

提交材料:

1.身份证

2.本、硕、博全部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3.本、硕、博全部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奖励证书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7.发表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遴选具有代表性的5项)

以上材料提供电子版,按照顺序扫描为pdf并合并,发送至邮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收符合条件的各类博士人才、各院校理工专业人才简历投递,常态化进行人才招录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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