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一、单位简介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国近海、大洋、极区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的发布及业务管理,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管理、国防建设、海洋防灾减灾等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托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的条件。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海洋预报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

(七)符合国家有关部门或招聘单位驻地关于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九)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五、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8日。

2.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填写《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并与以下材料pdf扫描件(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学历学位证、获奖证书等)一起发送至rsc85304@nmefc.cn邮箱。

(二)资格审查

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本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为北京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将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

(四)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出现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分为两部分,首先由应聘人员进行PPT自我陈述,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介绍、社会实践和工作经历等,着重介绍参与的科研工作。再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和研究方向,结合具体岗位要求,对面试人员进行提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能力。

(五)考察体检

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确定)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的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100分)。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发布。

我中心组织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

考察体检人员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等原因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二)请考生关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预报中心门户网站,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未进入考察和体检的考生不再单独通知。

(三)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10572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8号

附件下载:

附件1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24年度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x

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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