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二次招聘公告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加挂“中国—东盟国家海洋科技联合研发中心”和“广西海洋发展研究院”牌子,是自然资源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正厅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开展以海洋生态系统动力学为核心的科学研究;开展以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预测技术,海洋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及其智慧应用为重点的技术攻关;开展以面向东盟国家海洋科技交流合作,海岸带综合治理,海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修复,海洋灾害监测预警与防灾减灾,海洋经济与发展规划等为突破口的若干项应用服务。根据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3年应届博士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二)近两年内(截至入职前)获得国家认可的国(境)外博士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需取得学历和学位,应聘人员以已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且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留学人员需提供能够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

(七)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八)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北海市关于接收非本地生源毕业生的有关规定。

(九)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10月21日,10月21日24:00之后,邮件系统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报名材料至hysshr@4io.org.cn。发送材料时邮件主题命名为:2023-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未按要求注明主题的报名邮件恕不受理),例如:2023-浮游动物–张三。

3.报名材料要求:填写《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二次招聘报名表》(附件2),提交PDF文件。提供附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成绩单及岗位要求的相关科研成果等扫描件,所有附件材料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请考生将报名表中的各项信息填写完整,不可空项,没有相应内容的项目须填“无”,“获奖情况”从大学起填。未按要求上报材料者视为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查

海洋四所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核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公布。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个人答辩和评委提问。面试前会将面试须知发至考生报名邮箱。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满分为100分),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实行1:1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考察人选名单在“海洋四所”公众号发布。

(五)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门户网站(或“海洋四所”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对象或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或考察,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且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六、其他

(一)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后请及时查看个人 的邮件审查状态,了解资格审查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转报其他岗位。

(二)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及考试其他具体要求一切以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对外公告为准。

(四)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海景大道海洋科研创新园科研一路

邮编:536015

邮箱:hysshr@4io.org.cn

咨询电话:李老师 梁老师 0779-6850511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

2023年922

附件下载:

附件1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二次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 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2023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二次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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