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中国文物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公开招聘2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系国家文物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组织协调和承办进出境及各类文物展览、组织文化遗产领域国际合作、承担博物馆馆藏资源授权推广及知识产权服务、文博产业规划咨询和展会举办、文物藏品保护和装备科技应用示范、文物旅游融合研究和规划等业务,是中国博物馆协会展览交流专业委员会、中国文物学会文物旅游专业委员会的挂靠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博人才培训基地。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aec1971.org.cn)。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此次公开招聘的2名应届毕业生均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
(一)招聘范围
应聘对象须为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2023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及留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符合落户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能于2023年8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背景或技能;
6.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热爱文博事业,在中心从事文物交流工作五年以上;
8.招聘岗位需求中要求的专业应与本人最高学历专业相符;
9.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岗位、职责、专业及资格条件
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是否具备报名资格,以我中心答复为准。
(一)展览组织岗1名(岗位代码01)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展览策划、设计及组织,文物安全管理等。
专业要求:考古学(0601)、文物与博物馆(0651)、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
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京外生源;
2.熟悉文物展览交流政策理论研究,具有大型博物馆展览组织策划经验;
3.了解国内馆际交流展览的策划与实施;
4.具有较强的逻辑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5.发表过文物与博物馆领域的学术文章,或参与过相关课题或项目研究。
(二)展览组织岗1名(岗位代码02)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展览策划、设计及组织,国际交流合作等。
专业要求:考古学(0601)、文物与博物馆(0651)、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
资格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北京生源;
2.具有大学英语CET6级证书或以上证明;
3.熟悉中外文博行业发展情况与研究动态,对国有馆藏文物有一定的了解;
4.有博物馆展览组织、策划、撰写展览大纲等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
5.发表过文物与博物馆领域的学术文章,或参与过相关课题或项目研究。
四、招聘工作实施程序、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中国文物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aec1971.org.cn)和国家文物局政府网站(http://www.sach.gov.cn)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中心网站下载《中国文物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将填好的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京内生源户口页及其他资格等级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aec_hrzp@163.com,接收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7月26日17:00。
报名格式要求:
1.报名表格式为Word,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表”(如“01+张三+报名表”)。
2.证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页(京内生源)、其他资格证书材料高清图片或扫描件的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证件”(如“01+张三+证件”)。
3.将上述2个文件放入同一文件夹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代码+姓名”(如“01+张三”)。
4.务必按照以上格式发送材料,格式错误的不予接收。
(三)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接收简历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如所填信息虚假,或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等。成绩为百分制。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进行考试。笔试公告将在我中心官网发布,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以招聘岗位计划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其余有资格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工作岗位需要的综合能力。
3.参加面试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京内生源户口页、资格等级证书等原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中心以招聘岗位数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有资格进入体检考试环节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考察。由考察小组赴拟考察人员所在学校进行考察谈话及查阅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八)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国家文物局网站和中心网站,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未认真填写或仔细检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报考者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后,请关注我中心网站,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017675
电子邮箱:aec_hrzp@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悠唐国际A座16层
邮 编:100020
监督电话:010-64012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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