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装备中心接收高校毕业生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程序和考核方式招收1名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境内高校毕业生须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其中,岗位要求专业为应聘人员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和学科目录。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17:00。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hr@eidc.org.cn),邮件名称为“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京内/京外生源+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国企!国家电网、招商局、华润、中国烟草、中石油公开招聘!不限户籍,应、往届!
(二)资格审核
根据用人计划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拟进入考试与考核环节人员名单。我中心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采用岗位实习方式进行。应聘者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我中心将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同时,对该人选进行考察。
(五)公示
我中心将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者,均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应聘人员放弃应聘、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联系电话:010-68209593
监督电话:010-68209367
装备中心接收高校毕业生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选拔程序和考核方式招收1名高校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境内高校毕业生须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含来京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情况。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其中,岗位要求专业为应聘人员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可参考教育部印发的专业和学科目录。
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17:00。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投递至邮箱(hr@eidc.org.cn),邮件名称为“高校毕业生招聘+应聘岗位名称+姓名+京内/京外生源+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名称”。国企!国家电网、招商局、华润、中国烟草、中石油公开招聘!不限户籍,应、往届!
(二)资格审核
根据用人计划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拟进入考试与考核环节人员名单。我中心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本人。
(三)考试与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核采用岗位实习方式进行。应聘者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我中心将通知拟录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同时,对该人选进行考察。
(五)公示
我中心将对招聘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者,均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三)应聘人员放弃应聘、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联系电话:010-68209593
监督电话:010-68209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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