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202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文化和旅游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技术支持、保障和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公开招聘2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热爱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事业。

5.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6.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此前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

(一)发展研究岗位1人:

1.岗位职责及要求:主要负责参与文化和旅游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承担文化和旅游网络安全管理、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政务服务管理、数据资源挖掘采集等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的研究及推广,工作计划和标准规范的编制工作。

2.专业需求: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电子信息。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生源地:京内生源。

(二)运维工程师岗位1人:

1.岗位职责及要求:主要负责文化和旅游部机关电子政务内、外网络办公和业务系统,以及部机关与地方和直属单位专用网络的建设、管理和运维,承担部机关入网终端设备配置、管理、运维和报废技术审核,管理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2.专业需求: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0835软件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0854电子信息。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生源地:京外生源。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京外生源须符合落户政策要求。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0日,通过https://www.sydwzl.com/tour进行注册,按照相应格式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或取消报名资格。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1,未达到该比例的,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侧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进入面试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如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确定递补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进行计算。综合成绩70分(含)以上者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列入考察对象的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如某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70分,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由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组织考察小组,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二)体检

组织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进行递补,或减少、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报审手续。经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及研招网最新信息。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岗位学历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主动放弃的拟聘用人员,本人需提交书面放弃声明。

6.本次招聘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7.本招聘公告由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10-64294568转8133、8136。

监督举报电话:010-65201369、65201323。

文化和旅游部信息中心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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