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医务室 专业技术岗 |
1 |
大学本科及以上 |
医学【10】 |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三甲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现聘任在副主任医师(含)及以上岗位。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副主任医师任职10年以上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
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廉洁自律意识、大局观念和责任感。
(四)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需回避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应聘、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个人应聘
1.应聘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9日。
2.应聘人员须详细填写《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局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登记表电子版、纸质版(本人书面签字扫描件)连同本人学历职称学位证书扫描件于截止日期前发到局人事处电子邮箱:wjfrs@sina.com。
3.请应聘者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个人信息瞒报错报等所致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比例不足1:3,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四)考察和体检
将应聘人员的综合情况及面试结果上报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考察方式包括查阅人事档案,考察谈话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或考察未通过的或因个人原因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确保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凡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邮件回复或者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附件2)。
(三)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聘的资格。
联系电话:010-68792146、68792130 云老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局(人事处),邮政编码:100044。
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局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卫生健康委机关服务局应聘人员登记表.docx 附件2:自愿放弃声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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