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工所属航天发展公开招聘副总法律顾问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发展)决定对部分岗位进行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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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及人数

副总法律顾问 (1人)

02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航天发展相关制度,热爱航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意识;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廉洁从业、勤勉尽责、诚实守信,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创新意识、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4.具有良好心理素质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03

招聘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

(一)岗位职责

1.研究贯彻国家法律、合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公司法律合规管理制度流程并监督实施。

2.组织制订公司合规管理、法律事务中长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助总法律顾问、部门领导做好合规管理、法律风险管理、“三重一大”、规章制度、合同法律合规审核、规章制度体系管理、法律纠纷管理、授权管理等相关工作。

4.为公司经营层提供法律支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可行性论证,为业务开展提供可行性方案。

5.提供公司治理、三会事务、各类登记事宜的法律支持。

6.公司法律纠纷处理。

7.指导子公司开展法治合规建设。

8.协助总法律顾问开展公司法律合规工作队伍建设与培养。

9.负责组织法治宣传、合规培训等工作。

10.协助总法律顾问完成集团公司各项规范要求在全级次所属单位的落地实施及运行监督、维护。

(二)任职要求

1.一般应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法律类相关专业。

2.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企业法律工作满七年,熟悉资本市场并具有上市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4.应聘该岗位的,应具有航天系统二级单位部门副职(含三级单位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或具有航天系统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含三级单位部门正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未满三年的,应具有航天系统二级单位部门内设机构正职(含三级单位部门正职)和内设机构副职(含三级单位部门副职)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5.航天系统外与上述岗位层级相当任职经历人员也可申报(资格审查阶段将综合考虑原单位任职经历、团队人数等因素,研究是否符合任职条件)。

6.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04

报名时间、方式、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提交《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各1份,应聘相关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tfz_hr@163.com,咨询电话:010-57831571。

(三)应聘程序

应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能力和素质测试、面试、综合考察等阶段。

(四)应聘要求

应聘人员应按照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格式填写应聘材料,保证详尽,应聘材料不能包含涉密信息,应聘人员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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