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公开招聘3名博士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博士教师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超过50周岁,部分岗位招聘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适当放宽,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411例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学院

岗位名称

指标编号

学位/学历

职称

学科专业

招聘

计划

备注

联系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

专业带头人

24-2-1-1

博士/研究生

教授

0202应用经济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1

专业带头人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放宽至52

电话:(022)24092269

邮箱:luzhang@cauc.edu.cn

经济与管理学院

经济与金融

专业带头人

24-2-2-1

博士/研究生

教授

1202工商管理

1

乘务学院

航空安防管理专业教师

24-3-1-1

博士/研究生

不限

0306公安学、0838公安技术、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1

 

电话:(022)24098246

邮箱:l_wang@cauc.edu.cn

学科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向校内用人单位报名,报名最晚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学院招聘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个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留学经历等材料;

3.个人应聘信息中的重要成果以及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半月视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达到1:3可以开考

(四)考试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考试,主要包括: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面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试讲、面谈,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候选人。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六)复核把关

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把关。

学校组织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体检在全国三甲医院或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复核把关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或考试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政策咨询: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3

 

 

中国民航大学

20247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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