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海南省气象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工作,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海南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海南省气象部门决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门简介
(一)部门概况
海南省气象局受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是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设有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探测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等10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辖4个地级市气象局、15个县级气象局和海南橡胶气象台。与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管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机构。
海南省气象局近年来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及科研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截至目前,全省气象部门硕士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34.17%,本科及以上学历占部门总人数90.58%;副高级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25.62%,其中正高级职称25人;6人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领军人才、4人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2人被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人才;3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首席专家、2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青年英才,2人入选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6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1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青年项目”。省气象局“热带农业气象保障关键技术人才团队”入选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省气象局被列入海南省储备人才团队基地。2019年成立“中国气象局三沙海洋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2020年,海南省气象局首个院士站--戴永久院士工作站落户三沙;海南省气象局与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在博鳌机场联合开展国内首次高空大型无人机台风综合探测试验取得成功,确定了将以海南作为“南海台风专项观测基地”开展大型无人机全链条式观测业务;与上海台风研究所首次联合开展2016号台风“浪卡”地海空天一体化协同观测科学试验并取得成功。
(二)吸引毕业生政策
1.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为录用毕业生提供宿舍,报销因面试产生的跨省往返交通费用。
4.积极为录用毕业生落实海南省人才政策。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2023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时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回避。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公开发布。
六、招聘程序
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方式为直接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填写《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送电子表格;此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明等电子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一并报送。《报名表》中如填写了英语及计算机成绩或获奖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书电子版。
以上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2023-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
(2)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面试前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提交《报名表》(纸质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等材料的复印件。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直接在学校招聘点现场报名并现场确认而未网络报名的,请在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在现场报名结束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271482245@qq.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2023-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并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在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并完善简历信息,填报的专业须与已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保持一致,专业分类以《气象部门人员招录展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4)为准。
(3)邮箱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因素,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人员数量较多的岗位,优先筛选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通过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校园招聘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组织面试
我局拟定于2022年11月起分别举办下列场次面试: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面试专场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面试专场
3.海南省气象局招聘会(海口专场)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将根据新冠疫情态势确定后另行公告通知。
(四)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与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考察: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递补、调剂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调剂。缺额岗位是否递补、调剂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八)聘用
报中国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八、注意事项
如发生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海南省气象局网站和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发布调整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气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方晶晶联系电话:0898-65380568、65341240。电子邮箱:271482245@qq.com
一、部门简介
(一)部门概况
海南省气象局受中国气象局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是主管海南省气象行业工作的正厅级财政预算事业单位,设有省气象台、省气候中心、省气象信息中心、省气象探测中心、省气象服务中心、省气象科学研究所等10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辖4个地级市气象局、15个县级气象局和海南橡胶气象台。与省应急管理厅共同管理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1个地方机构。
海南省气象局近年来在高层次人才培养及科研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截至目前,全省气象部门硕士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34.17%,本科及以上学历占部门总人数90.58%;副高级及以上占部门总人数25.62%,其中正高级职称25人;6人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领军人才、4人被认定为海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2人被认定为海南自由贸易港D类人才;3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首席专家、2人入选中国气象局青年英才,2人入选海南省“515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6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1人入选海南省“南海名家青年项目”。省气象局“热带农业气象保障关键技术人才团队”入选海南省“双百”人才团队,省气象局被列入海南省储备人才团队基地。2019年成立“中国气象局三沙海洋气象野外科学试验基地”。2020年,海南省气象局首个院士站--戴永久院士工作站落户三沙;海南省气象局与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在博鳌机场联合开展国内首次高空大型无人机台风综合探测试验取得成功,确定了将以海南作为“南海台风专项观测基地”开展大型无人机全链条式观测业务;与上海台风研究所首次联合开展2016号台风“浪卡”地海空天一体化协同观测科学试验并取得成功。
(二)吸引毕业生政策
1.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
2.为硕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3.为录用毕业生提供宿舍,报销因面试产生的跨省往返交通费用。
4.积极为录用毕业生落实海南省人才政策。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2023年度招聘应届毕业生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需求计划表》(附件1);聘用人员为财政预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且持有毕业生就业协议和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留学回国人员需满足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四)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报考时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回避。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国气象局门户网站、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公开发布。
六、招聘程序
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方式为直接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填写《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信息统计表》(附件3),并报送电子表格;此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明等电子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一并报送。《报名表》中如填写了英语及计算机成绩或获奖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书电子版。
以上报名材料请发送至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2023-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
(2)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报名。
2.现场报名确认
网络报名结束后,考生须于面试前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提交《报名表》(纸质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有关证书(如计算机、英语等级证书等)等材料的复印件。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直接在学校招聘点现场报名并现场确认而未网络报名的,请在现场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要加盖院系公章)、成绩单、学历学位证、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及各类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在现场报名结束后,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海南省气象局人事处的电子邮箱271482245@qq.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文件名统一按照“2023-姓名-应聘单位及岗位”的格式命名。并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系统注册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应在气象人才招聘网注册并完善简历信息,填报的专业须与已取得的毕业证书上专业保持一致,专业分类以《气象部门人员招录展业目录》(2021年版,附件4)为准。
(3)邮箱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8: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计划及岗位招聘条件,结合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因素,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人员数量较多的岗位,优先筛选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人员进入面试。优先筛选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所学专业与招录岗位的契合度、学历层次、在校表现等。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通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气象类岗位或艰苦边远地区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名单将通过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校园招聘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我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三)组织面试
我局拟定于2022年11月起分别举办下列场次面试: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面试专场
2.成都信息工程大学面试专场
3.海南省气象局招聘会(海口专场)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将根据新冠疫情态势确定后另行公告通知。
(四)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与入围体检和考察人选签订初步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安排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展。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2.考察:省气象局人事处组织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3.递补、调剂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调剂。缺额岗位是否递补、调剂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省气象局领导班子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和海南省气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省气象局人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国家认可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省气象局人事处报到。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取消录用资格,不得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为准)。
(八)聘用
报中国局人事司备案同意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在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受理部门: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监督电话:0898-65232576。
八、注意事项
如发生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情况,将在中国气象局网站、海南省气象局网站和气象人才招聘网站发布调整通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网站信息。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省气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方晶晶联系电话:0898-65380568、65341240。电子邮箱:2714822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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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海南省气象部门2023年公开招聘应聘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4: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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