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黄金行业唯一一家中央企业,中国黄金协会会长单位,世界黄金协会中国首家董事会成员单位,组建于2003年,其前身为国家黄金管理局、中国黄金总公司。作为集地质勘探、矿山开采、选矿冶炼、产品精炼、加工销售、科研开发、工程设计与建设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黄金产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完整的上下游产业链,业务范围还涉及辐照加工、产业金融服务、文化传媒等多个领域。从成立至今,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一直为中国黄金行业的龙头企业,为中国黄金产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现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招聘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1人,工作地点北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坚持原则;
2.认同和遵循中国黄金的企业文化,善于团结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好;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疾病,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02
招聘岗位职责、任职资格
1、岗位职责:
协助分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与合规经营等工作,具体包括:
(1)推进公司法治央企建设,组织开展公司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并组织实施;
(2)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3)对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进行合规审查;指导所属企业合同管理工作;
(4)推进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建立法治央企建设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
(5)公司所属单位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管理与协调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开展重大案件应对策划;
(6)建立并实施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协调指导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7)受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听证等活动;
(8)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及其相关业务咨询;
(9)集团公司内控体系管理工作,编制集团年度内控体系报告,指导监督所属企业内控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评估,编制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监督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审查直管二级公司年度和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11)公司合规管理,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和评估工作,编制年度合规评价报告;
(12)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
2、岗位任职资格:
(1)具有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英语,熟悉矿业或能源行业或具有涉外法律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从事法律、风险、合规、内控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在中央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地方国企及其他所有制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或在中央企业二级单位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2年及以上;或在党政机关正处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者担任四级高级法官或四级高级检察官2年以上;或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年以上;
(4)原则上为1973年1月及以后出生。
03
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5.确定考察对象;
6.进行组织考察;
7.确定拟聘任人选;
8.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入职体检。若人选为招聘企业外部的,进行入职体检;
10.任职。公示未发现影响任职情况的办理聘用任职手续。聘用人员领导岗位试用期1年。
04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电子版《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业绩介绍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ujing@chinagoldgroup.com,请将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文档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
05
应聘须知
1.集团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资料严格保密;
2.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点,均以截止至报名起始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4.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受组织处理或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与集团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人员,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7.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8.联系人:徐女士,010-56353621。
现根据公司工作需要,招聘总法律顾问(兼任首席合规官)1人,工作地点北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勉敬业,坚持原则;
2.认同和遵循中国黄金的企业文化,善于团结合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职业素养好;
3.有良好的履职记录,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4.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疾病,能够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02
招聘岗位职责、任职资格
1、岗位职责:
协助分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与合规经营等工作,具体包括:
(1)推进公司法治央企建设,组织开展公司法治建设的顶层设计并组织实施;
(2)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3)对公司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进行合规审查;指导所属企业合同管理工作;
(4)推进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建立法治央企建设考核体系并组织实施;
(5)公司所属单位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管理与协调工作,指导所属企业开展重大案件应对策划;
(6)建立并实施公司法律顾问制度,协调指导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7)受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行政争议和听证等活动;
(8)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及其相关业务咨询;
(9)集团公司内控体系管理工作,编制集团年度内控体系报告,指导监督所属企业内控管理工作;
(10)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评估,编制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监督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的编制,审查直管二级公司年度和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11)公司合规管理,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和评估工作,编制年度合规评价报告;
(12)其它应当履行的职责。
2、岗位任职资格:
(1)具有法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其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英语,熟悉矿业或能源行业或具有涉外法律实践经验的优先考虑;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从事法律、风险、合规、内控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在中央企业(或相当规模的地方国企及其他所有制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部门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及以上,或在中央企业二级单位担任专职总法律顾问2年及以上;或在党政机关正处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或者担任四级高级法官或四级高级检察官2年以上;或在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年以上;
(4)原则上为1973年1月及以后出生。
03
招聘流程
1.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
3.资格审查;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5.确定考察对象;
6.进行组织考察;
7.确定拟聘任人选;
8.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9.入职体检。若人选为招聘企业外部的,进行入职体检;
10.任职。公示未发现影响任职情况的办理聘用任职手续。聘用人员领导岗位试用期1年。
04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31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需提交电子版《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业绩介绍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xujing@chinagoldgroup.com,请将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文档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
05
应聘须知
1.集团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资料严格保密;
2.涉及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时间点,均以截止至报名起始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4.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留置、受组织处理或受党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与集团公司存在业务往来的人员,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6.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者资格;
7.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8.联系人:徐女士,010-5635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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