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2023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编外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目前,中心内设综合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物业处、节能处、外事项目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7个处室,主要职责是为局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承担机关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户口;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沟通协调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
(五)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职位信息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及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fwzxrsc@natcm.gov.cn。邮件标题以“应聘+职位”为题,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服务中心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过线的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百分制,80分为合格线,过线的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进入综合成绩排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主要以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五)公示。根据考试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
五、工资待遇
(一)按照机关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解决户口,不提供住宿。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我中心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natcm.gov.cn/fuwuzhongxin)发布招聘公告、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核及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59957751
(四)应聘者自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之日起,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9957801
邮 箱:fwzxrsc@n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一、单位简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目前,中心内设综合处、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物业处、节能处、外事项目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处7个处室,主要职责是为局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保障服务,承担机关委托的相关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北京市户口;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沟通协调能力,热爱中医药事业;
(五)身心健康,胜任岗位要求;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
职位信息详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9月11日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等电子版材料,pdf格式)及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发送至邮箱:fwzxrsc@natcm.gov.cn。邮件标题以“应聘+职位”为题,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服务中心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过线的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参加笔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百分制,80分为合格线,过线的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后进入综合成绩排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主要以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五)公示。根据考试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限。
五、工资待遇
(一)按照机关服务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解决户口,不提供住宿。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二)我中心将在官方网站(http://www.natcm.gov.cn/fuwuzhongxin)发布招聘公告、笔试、面试、录用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未通过资格审核及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我中心公开招聘工作方案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10—59957751
(四)应聘者自提交《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应聘登记表》之日起,应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9957801
邮 箱:fwzxrsc@n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体西路1号
邮 编:100027
附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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