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承担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等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在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1.土地综合整治岗,1人;
2.耕地监测岗,1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3.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技能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6.具有北京市常驻户口的在职人员或2023年博士后出站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岗位条件
1.土地综合整治岗
(1)专业要求:0705地理学、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2)工作经历要求:具有5年以上土地管理、土地整治、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经历。
2.耕地监测岗
(1)专业要求:0705地理学、090301土壤学、120405土地资源管理;
(2)工作经历要求:具有5年以上土地整治、耕地占补平衡等相关工作经历。
(说明:专业名称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中心电话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18日24点之后不再接受报名(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将所有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和压缩文件统一命名为“岗位+姓名”,发送到报名邮箱zhaopin@lcrc.org.cn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如下:(1)本人签名的《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附件1)PDF扫描件;(2)《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Excel版;(3)身份证PDF扫描件;(4)本科及以上阶段学历与学位证书PDF扫描件;(5)职称证书PDF扫描件;(6)户籍证明PDF扫描件(户口本或户籍卡的首页及本人页);(7)项目研究成果、获奖证书等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有关要求:(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整治网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中心组织体检、考察,围绕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岗位实行1:1等额考察,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整治网公布。
考察对象未通过考察、体检的,或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按照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国土整治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010-6656081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邮 箱:zhaopin@lcrc.org.cn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
(自然资源部土地科技创新中心)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2 自然资源部国土整治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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