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的公益性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和旅游部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国家艺术基金的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岗位。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
4.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8.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受过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综合管理岗1名
1.岗位职责:负责单位新闻宣传工作。编制年度新闻宣传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撰写宣传稿件,开展舆情管理。负责艺术基金官方网站等平台的建设与管理。负责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成果的宣传与推广;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本科:130102T艺术管理、040101教育学、120201K工商管理、050101汉语言文学;
研究生:0504艺术学、0401教育学、1202工商管理、0501中国语言文学。
4.任职条件: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具有一定文化艺术管理经验和信息化建设、舆情管理经验;具有对外联络及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进取心和责任感。
招聘岗位:财务管理岗1名
1.岗位职责:负责单位会计核算,完成年度经费预算、年终决算汇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固定资产的清查、申报;艺术基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经费执行的督导和监管,组织开展财务中期监督,结项验收等;资助项目财务管理授课培训、撰写培训教材;负责资助项目经费监督管理系统的设计及改版,数据收集整理以及统计分析工作,撰写各类报告等。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
本科代码:120203K会计学、120204财务管理、020302金融工程;
研究生代码:1202工商管理、0202应用经济学。
4.任职条件:具有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规律,具有较丰富的财务管理专业知识;了解国家财政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和规定;熟悉项目制财务管理;有财务项目管理经验;有计算机应用技能,系统网站设计经验,较强的数据分析能力等;有进取心和责任感。
五、招聘要求
岗位学历要求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岗位专业要求为报考者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所学专业接近又不在上述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8月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通过以下链接应聘对应岗位,https://www.sydwzl.com/tour。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完整填报个人信息,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公告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开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不足5人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满分100分,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含70分)。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最终考试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三)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应聘人员应在符合规定的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管理中心考察工作小组将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养、工作业绩、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如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产生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管理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本公告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294568-8136 周老师 010-64294568-8133 邱老师
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仅处理系统问题):4008228076
监督电话:010-85166605 周老师 010-85166913 吕老师
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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