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2年下半年专职辅导员和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21人,具体岗位详见《辅导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3.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不做硬性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范围
2022、2023届毕业生,2023年9月底前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考生注册后,须牢记本人用户名、密码。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7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民航大学招聘系统(http://hire.cauc.edu.cn/zp.html#/)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民航大学人才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果达不到1:5,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可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形式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心理测评
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包含政治把关考察和适岗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适岗考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9月底前或公示满3个月之内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其他说明
1.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学位的,直接进行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2.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3.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中国民航大学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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