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从事我县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现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司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人数
招聘工作人员2名(详见附表1《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身体健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35周岁以下;
5、学历: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6日~2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00,14:30—17:00),具体报名时间以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新兴县新城镇文华路县教育局办公楼八楼)。
4、报名资料:个人简历一份、报名表(附表2)、身份证、婚育证明、毕业证书和职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四、考试
应聘人员由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由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组织面试,时间待定。
五、体检与考察
按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须参照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有无违法犯罪、征信问题、报名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应当实行回避的情形等。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出现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将在新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期五年(聘用年限视工作能力水平情况确定)。
七、相关待遇
1、被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薪酬制度执行。
2、被聘人员聘用期间按企业用工政策缴交“五险一金”。
八、政策咨询
本方案由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6-2977901,联系人:容佐凯。
附表1: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附表2:新兴县新州能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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