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 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2024年招聘专职留置看护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队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留置看护岗位。

(二)招聘人数:11人(其中男性7人、女性4人)。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5周岁的公民(1988年1月20日至2006年1月19日期间出生)。中共党员、退伍军人、从事过辅警工作人员可放宽年龄至40周岁(1983年1月20日至2006年1月19日期间出生)。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自愿从事监委留置看护工作,能适应轮值夜班和节假日值班,必要时能接受封闭式管理;

3.男性身高165厘米、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双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或矫正视力5.0以上,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色盲,无纹身,无残疾,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涉“黄赌毒”受到处罚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工作擅自离职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从2024年1月22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政工室(云浮市云城区城中路33号)。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本人亲自携带本人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退伍证(退伍军人提供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他相关资料(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信息),报名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招聘专职留置看护队员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采用体能测评、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初定2024年1月30日举行,具体举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

(一)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标准进行,实行合格制。体能测评项目和合格要求:男子1000M≤4′35″、女子800M≤4′30″,测评项目只测评一次;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测评时,考生在测评现场签名确认体能测评情况;测评结束后,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将测评结果告知考生。

(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相关工作能力,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数,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将被淘汰,空缺人选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人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招聘考察人选,由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组成政审组进行政审考察,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进行公示,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手续,签订期限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九、薪酬待遇

聘用的专职留置看护队员薪酬福利约6万元/人/年(含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等),执行看护任务期间有食宿安排并另给予一定的特殊执勤补贴,享有假期和相关待遇。

十、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由云浮市云城区监察委员会、云浮市公安局云城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警官

联系电话:0766-882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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