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紧缺人才20人公告

云浮市位于广东省中西部、两广交汇处,素有“石都”“禅都”“硫都”等众多称誉,因境内常年祥云飘浮而得名,下辖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代管罗定市;全市总面积7785.1平方公里,2021年末总人口302万。

云浮是一座魅力之城。云浮是禅宗六祖惠能故里、中国石材基地中心、南药之乡;“禅文化、硫化工、西江水、石材产业、温氏集团、南药产业”等六张名片亮眼;“禅宗文化、南江文化、石文化”等三大特色文化熠熠光彩。

云浮是一座生态之城。云浮是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境内山川毓秀,田园风光美不胜收,森林覆盖率达68.13%,市区空气优良率达90%以上,西江云浮段水质常年保持在Ⅱ类优质水平,是大湾区的生态涵养地,也是省内生态休闲、健康养生的旅游胜地。

云浮是一座便捷之城。云浮市区距广州140公里,水路距香港170海里,境内有南广高铁、广昆、深罗、广湛、汕湛高速等对外快速通道,高速直达广州仅需1.5小时;高铁从云浮东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小时,到深圳站仅需1.5小时,抵达香港九龙西站和珠海拱北口岸仅需2小时。深南高铁、广佛肇云高速等正加快建设,云浮正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和生活圈。

云浮是一座产业之城。云浮是“全国三大石材产业基地之一”“全国不锈钢生产基地”“广东现代特色南药试验区”。近年市委市政府聚焦“园区经济、镇域经济、资源经济”三大抓手,规划建设了金属智造产业集群、绿色建材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集群等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高站位布局了金属智造、信创产业、氢能源、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文旅产业、现代物流、石材、硫化工、清洁能源等“十大园区经济”。云浮正在积极打造“后发崛起”的新引擎。

云浮是一座爱才之城。云浮正积极实施人才“云聚”强市工程,市委市政府在事业平台、生活补助、住房保障、家属安置上向省内一流标准看齐;并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专家人才制度,打造了“全链条”“全流程”的人才培养跟踪机制;让有志投身于云浮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有舞台、安居生活有品质、创新发展有空间。

为持续优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不断增强本市发展新动能,2023年,云浮市委、市政府继续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且其本科阶段毕业院校须属于《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目录》范围。

2.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目录》中“Ⅰ类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人才(含往届、应届毕业生)。

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现已在云浮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有正式编制人员不纳入此次人才选聘范围。选聘的人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2年6月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6月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6月日以后出生)。

4.2024年2月底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5.符合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选聘程序、方式

选聘程序包括组织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具体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组成选聘组,对人选总体素质现场把关,经对应聘人员考察了解,可直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面试,并与之签订三方协议。同时,可视具体报名情况,分批组织开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聘用等工作。入选的应聘人员将结合工作需要,统一分配到市直用人单位。

本次人才选聘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有关程序依次递补。

三、政策待遇

(一)岗位性质。选聘的人才统一安排在市级财政全额拨款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入编。

(二)服务期限。选聘人才的服务期至少5年。选聘人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三)工资福利。

1.除法定薪酬外,按年度,分5年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对选聘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最高50万元生活补贴。

对选聘到我市工作的40岁以下博士、45岁以下博士后,除享受上述我市政策外,可按政策分别向省财政申请给予每人20万元、30万元生活补贴。

其他类别补贴请通过电话进行政策咨询。

2.提供住房。选聘人才在入职后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按照人才标准分类安排相应面积及租金标准的人才公寓住房。

3.解决配偶安置。选聘的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协调安排。

4.解决子女入学。选聘人才子女入学入托我市公办学校的,可凭各级党委人才办出具的证明自主择校,不受地域、户籍限制。

5.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可提前到岗实习锻炼,实习期内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

(四)岗位聘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进一步择优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可提拔聘用为七级管理岗位(正科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可提拔聘用为八级管理岗位(副科级领导职务)。

(五)跟踪培养。市委组织部将对选聘人才进行长期跟踪培养,并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优秀且符合调任资格条件的择优调任公务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16:00。主要采取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在省内外城市和高校现场报名等方式。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报名地点:云浮市区星岩三路30号1楼大厅,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资料以及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1.《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4)(网上自行下载,双面打印);2.个人简历;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情况下,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三)政策咨询电话:0766-8105116,892173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66-8818280。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和享受优惠待遇。

附件:

1.2023年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第二批)岗位需求表

2.优秀大学毕业生高校目录

3.专业参考目录

4.《云浮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紧缺人才报名表》

中共云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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