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养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工作环境,服从安排和能接受灵活的工作时间,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文字处理和表格统计能力,熟练掌握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六)一经录用,服从安排。
三、薪酬待遇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工作日内)9:00至11:30,15:00至17:00,时间共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1号楼109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底色不限)及以下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④无犯罪记录证明;⑤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结果);⑥应聘求职表(附件1)。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料的,不予以接受报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注意事项:本次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1.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研究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相关声明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应聘培训。
报名咨询电话:罗小姐 0763-3925806。
附件:应聘求职表
一、招聘岗位、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养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工作环境,服从安排和能接受灵活的工作时间,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具备文字处理和表格统计能力,熟练掌握office、wps等办公软件;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六)一经录用,服从安排。
三、薪酬待遇
按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的程序进行聘用及兑现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21日(工作日内)9:00至11:30,15:00至17:00,时间共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1号楼109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时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底色不限)及以下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④无犯罪记录证明;⑤个人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或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查询结果);⑥应聘求职表(附件1)。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超过报名时间提交资料的,不予以接受报名。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注意事项:本次笔试考试时间为1.5小时,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都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到60分以上,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1.按照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确定体检对象。
2.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的,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组织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需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审核后,在本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由招聘单位决定在本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考试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二)各岗位考试成绩保留一年,如出现人员辞职,经本单位研究讨论同意,可从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十、相关声明
(一)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应聘培训。
报名咨询电话:罗小姐 0763-3925806。
附件:应聘求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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