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清远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4年5月在清远市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是在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刘静林的指导下,由清远市本土优秀社工及爱心人士共同发起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专业社会组织,并于2017年12月、2023年3月连续被评为清远市5A级社会组织。
机构一直秉承“大爱无疆,社会大同”的服务愿景,在党建引领下建设“红专能”社工队伍,立足清远,不断探索,致力为政府及社会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宣传和推动清远本土社会工作的发展。
自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服务的开展得到了省、市、区、街(镇)各级部门和社会各A界的肯定和好评,累计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级荣誉表彰30余项。
二、招聘岗位
01 一线社工(1名)
【工作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
【薪资待遇】
2800-4000元
【应聘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出身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
2.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社会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投身于社会工作事业的意愿,愿意与服务对象接触;
3.主动性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理论实务功底扎实,有相关工作经验、善于养老服务工作推广宣传者优先考虑;
5.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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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按“姓名-应聘区域、岗位”的格式投至机构招聘邮箱:346513975@qq.com。经初审合格后一周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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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五天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产假、婚假、丧假;
3.机构为每位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6-10月有高温补贴,节假日发放节日费,全勤奖金、绩效奖金;
5.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
6.培训、国内外交流。机构在能力提升及培训师资上有丰富的资源,机构会结合同工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安排各类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此外,主管/骨干员工享有外出社会服务先进地区培训交流学习机会;
7.晋升发展:定期考核员工表现,实行岗位晋升,享有岗位晋升发展机会;
8.其他福利:每月为员工组织足够的专业督导培训,每年组织多次中小型团建活动。
清远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于2014年5月在清远市民政局正式注册成立,是在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社会工作系教授刘静林的指导下,由清远市本土优秀社工及爱心人士共同发起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专业社会组织,并于2017年12月、2023年3月连续被评为清远市5A级社会组织。
机构一直秉承“大爱无疆,社会大同”的服务愿景,在党建引领下建设“红专能”社工队伍,立足清远,不断探索,致力为政府及社会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宣传和推动清远本土社会工作的发展。
自成立以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各项服务的开展得到了省、市、区、街(镇)各级部门和社会各A界的肯定和好评,累计获得国家、省、市、区各级荣誉表彰30余项。
二、招聘岗位
01 一线社工(1名)
【工作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
【薪资待遇】
2800-4000元
【应聘条件】
1.大专或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出身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以上资格;
2.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热爱社会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投身于社会工作事业的意愿,愿意与服务对象接触;
3.主动性强,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理论实务功底扎实,有相关工作经验、善于养老服务工作推广宣传者优先考虑;
5.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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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聘方式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按“姓名-应聘区域、岗位”的格式投至机构招聘邮箱:346513975@qq.com。经初审合格后一周内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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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福利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2.五天工作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产假、婚假、丧假;
3.机构为每位入职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4.每年6-10月有高温补贴,节假日发放节日费,全勤奖金、绩效奖金;
5.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5天带薪年假;
6.培训、国内外交流。机构在能力提升及培训师资上有丰富的资源,机构会结合同工的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安排各类形式多样的专业培训;此外,主管/骨干员工享有外出社会服务先进地区培训交流学习机会;
7.晋升发展:定期考核员工表现,实行岗位晋升,享有岗位晋升发展机会;
8.其他福利:每月为员工组织足够的专业督导培训,每年组织多次中小型团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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