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就业见习工作,提升就业见习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就业支撑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升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通过见习积累经验,及早就业,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就业见习工作实际,现将清远市清新区2024年度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64人,详见《清新区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需处于失业状态并完成失业登记,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登记失业之后。2024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之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开始报名,见习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自行与见习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或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后,搜索“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找到对应招聘岗位投放简历,建议先打电话咨询再投放简历。
资格审查:由见习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协议应遵循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已经参加过见习的人员不能再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工作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清远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具体实际补贴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见习人员不购买社保,但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人员工伤保险,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一、招募名额
本次招募就业见习人员364人,详见《清新区2024年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需处于失业状态并完成失业登记,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登记失业之后。2024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日期之后。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开始报名,见习岗位招满即止。
报名方式:请有意向者自行与见习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或登录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进行个人注册登录后,搜索“就业见习岗位申请”找到对应招聘岗位投放简历,建议先打电话咨询再投放简历。
资格审查:由见习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凡发现报名者与相关文件所要求的范围、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见习资格。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3至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由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协商确定。见习协议应遵循个人自愿、政府扶持、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每名见习人员只能参加一次见习,已经参加过见习的人员不能再见习。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五、工作补贴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每月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80%的标准对见习人员支付工作补贴(清远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620元/月),具体实际补贴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见习人员不购买社保,但见习单位须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人员工伤保险,保障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2024年清远市清新区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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