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工作,进一步规范公用事业管理所城市管理工作,拟增加1名公用事业管理所管理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 |
管理人员 |
招聘人数 |
1 |
专业要求 |
土木工程 |
性 别 |
男 |
年 龄 |
30周岁以下 |
学历要求 |
本科 |
工作要求 |
主要负责垃圾处理、城市管理等工作。 |
以上岗位实行年薪制,共7.5万元/年。以上薪酬包含:工资(含税金、缴交的各种保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补贴等,但加班补贴等另按规定计算,月休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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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养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身体健康,能适应户外工作环境,服从安排和能接受灵活的工作时间,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工作认真,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5、一经录用,服从安排。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仅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东城街道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分局),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0763--3921093。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并接受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资料: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和复印件、大一寸红底照片以及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应聘求职表。
三、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确定面试对象: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筛选简历后通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
4、成绩计算: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5、资格审查: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入职体检报告。
6、考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而出现拟聘人员空缺时,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四、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职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将通知应聘者本人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公用事业管理所从事环卫工作。
五、联系电话:0763--3921093
六、防疫要求
(一)面试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尽快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3.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考生考试前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进入候考室前,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核酸测试证明(考前48小时内)、《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生承诺书》(附件2),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二)面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后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面试结束后及时离开。
(3)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相关声明:
本次招聘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东城街道办事处及清远市东胜服务有限公司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应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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